菇海无边涯 发表于 2012-3-3 14:11:40

李永国 发表于 2012-3-3 12:50:18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菇海无边涯</i>在2012-3-3 12:38:43的发言:</b><br/></div>
<p></p>

--晓梦-- 发表于 2012-3-3 12:54:45

<font color="#0000ff" size="6">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br/><br/>一个污言秽语四处攻击权威、网友,招摇叫卖假技术的骗子,转过身来就可以义正言辞,一副铁面判官的嘴脸,带着自己“和谐论坛”理念把个论坛搅得鸡犬不宁。佩服呀!<br/><br/>话说,大伙都该干嘛干嘛去吧,都该干自己的正事了。</font>

菇混子 发表于 2012-3-3 12:56:20

我真是佩服死你了 <br/>一个过街的东西&nbsp; 竟还有这种霸气

行者或过客 发表于 2012-3-3 12:56:45

<p>那些活的局限的人,拿献丑不当丑!有时候还显摆,哥那个蛋疼啊!<br/><br/>献丑了!补一句的!<br/><br/></p>

李永国 发表于 2012-3-3 12:29:19

<font size="6">香菇人不是越权,是根据自己喜乐所好胡乱吹牛、屏蔽、删帖,一个人老糊涂了难免瞎咧咧,请大家原谅,另外坛主也该收回他的操作权限了。。。。。。</font>

菇海无边涯 发表于 2012-3-3 12:31:13

菇海无边涯 发表于 2012-3-3 12:38:43

行者或过客 发表于 2012-3-3 12:41:57

<font size="5">难得众菇友网友如此有兴趣如此关注这个帖子,点击——现在已经4348了,为什么呢?<br/><br/>也许是我们这个种菇行业<font color="#ff0000">(雅点可称为食用菌栽培行业,其实,我们的从业状况及人员构成和大田农业没有多大区别,我们就是一群农民,不要觉得自己不是农民的范畴,而仅凭一滴墨水就个个妄字在胸吆五喝六不屑一切以一种寡鲜廉耻的姿态指点乾坤或要不就悲天怆地天漠我才哦!其实,我们是亿万生存线打滚求生也求索的农民兄弟!我们不是科学院的研究员、不是知名大学学术造诣精深的教授、不是文学作者作家、不是学成混迹职场的白领、不是处心积虑玩尽权术逢迎上司指点江山的官员、不是药到病除执刀精准的医家大师,我们仅仅是个农民或精明一点的农民或二三流大学搞过对象打了篮球痴迷网游后出来混迹江湖的所谓学生或是边缘大学中混饭的讲师、教授,只不过我们在这个时间段我们在种蘑菇!当然其中存在着大量精英人士就不提及你们了!)</font></font><font color="#000000"><font size="4"><font size="5">,在各自的心中发现存在着一些不良现象,且早在心中积存已久,而热切关注这个帖子!<br/></font><br/><br/></font><font size="5">因为,从一个个跟帖中,从一个个虚拟存在的意识思路观念观点中,从各种口径言辞风格中,我们发现其呈现了我们心目中这个行业从业状况的原形!对存在的一些问题如此这种呈现,没有兴趣就奇怪了!<br/><br/>其实,大家在这里正如我跟帖系统签名表述的那样:“我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是我坚决捍卫你说话的权力”(引用国外的一句名言,大家可百度一下),让这个行业的问题在大家的讨论中暴露,宜今后慢慢潜移默化地大家都会在纠正!<br/><br/>所以,诸位斑竹言封帖,还须慎重考虑下!<br/>至于说文明言论当然是需要的,这有法律控制的,如果出现言论攻击、造谣、诽谤等,当事人完全可以诉诸法律起诉!<br/><br/>同时,想向“菇海”先生说,如果你觉得言论不实你可以起诉对方,同时对爆料楼主及当事人张先生说,这可是要切实证据的,这里是公开言论场所,言论攻击、造谣、诽谤是要负法律责任的!<br/><br/>言如其人文如其人,其实从各位的言语之中风格尽显中,就是我这个傻子也能闻出谁是神马货色,谁是现实生活中谦谦君子!<br/><br/>献丑?我一直在琢磨这个词语这个概念的由来以及新的解读!古人谦虚时常挂嘴边客套,我们多数时却不知它的本意!<br/><br/>献丑了,胡乱措辞,敬请拍砖!</font></font>

刀郎 发表于 2012-3-3 11:39:25

<font face="Verdana">树欲静而风不止!!!支持77版主的<font size="6">自主</font>决定,因我也严重鄙视一切越权者!李哨华总监这辈子想必应该记得三农的陈万鸿吧?那个老爱插手技术的无知就无畏的越权者,多次交涉无效,还遭受他的打击报复。我也和三农的前多任总监一样在忍无可忍时向老板提出有陈万鸿在三农,合同到期就坚决不做了。后来我和我老婆在合同快到期就做了决定,如果三农还能信守合同,把我们按合同应得的工资结算给清,陈万鸿在不在也继续做,克扣工资就没有做的必要了。五个月合同期,我的工资每月一万,先给5000元,我老婆的工资每月两千元,最后结果是给了我4次工资,共计两万元,给了我老婆两个月工资一共4000元,加上走的时候给的2000元,五个月两个人总共收到26000元,每人每月平均工资2600元,这就是三农技术员的身价。合同上还有一条就是教会小陈全套技术,再给技术转让费5万,人家自己都不学,学费当然没有的了。三农资金紧缺的情形我是知悉的,要再拿工资就要打官司,当初合同上又给人做了手脚,产量虽然定得并不高,只要超过平均袋产4两5就行,暗中加了一条,要直径4公分,且长度6公分以上才算。当小陈指着这一条给我说,你就平均产量达到袋产1斤,超过这个标准的也绝对没有4两5!!!被暗算了,别人铁了心不给,要再拿钱难呀!也不测产量了,认栽吧!!!当时也以为苦尽甘来,想着走出去就会好起来的。我们还没有结帐,陈万鸿就已找来了河南的那个技术员-------后来他们托冷机师傅请我们再回去,想那2600元的工资,想那合同内容,又到了另一个地方,人走茶凉,我只淡淡地回了一句:好马不吃回头草。(合同我没有电子板的,不方便。事也过去了,可不发就不发了。)</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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