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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30 11:5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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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不大不小菇 于 2013-3-15 13:29 编辑
常识1、等价交换原则。
我不相信马克思恩格斯的政治经济学,也不赞成所谓的剩余价值理论,但我赞成等价交换的市场原则,这个等价交换的价,不是马克思他们计算的价,而是市场需求那只看不见的手操作的价。
按照马克思的说法,价值与价格完全是两码事,而且价值在实际的经济活动中毫无意义,甚至在法律上也没有意义。比如一块钻石是偶尔捡来的而非辛苦挖掘淘选出来的,是不是他的价值就低了呢,它值一个亿价格的话,能不能以投入的成本去计算价值推断赔偿呢?肯定是行不通的。因此,物质资料的价值,应该由直接成本,间接成本,以及市场需求的加权来决定,这样,价格和价值才能统一。如果经济学人士非要把价格和他们所谓的价值分开,那我这里的等价交换就是指价格了。
我现在从经营的角度来看物资的价格包含了那些因素,直接成本这是不争论的,此外还有什么成本呢?管理成本,技术成本,资金成本,销售成本。其中技术成本就是老板应该支付给技术员的工资。
全世界那么多经济学家,只有马克思胆儿大,敢抹去资金成本,蔑视技术成本(在他眼里大概不存在技术高低的区别,因此也只能按某个技术人员的活命成本去计算)。因此他的价值理论就便于计算剩余价值了,在不能更加深入专业性讨论这个问题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分析这个所谓的剩余价值到底由什么创造出来。
第一,劳动产生剩余价值,这是一个没有争议的方面。
第二,技术产生剩余价值,这个实际上很清楚,特别是农业,同样投入的产出区别就在于技术,工业在不能完全自动化的状况下,产品的质量和先进性也来自技术而非仅仅依靠简单劳动。
第三,资本产生剩余价值,这个恐怕要用反证法去说明问题,那就是没有资本,虽然未必一事无成,但把一块石头搬来搬去是绝对没有可能产生剩余价值的。
第四、管理产生剩余价值,好的管理和不好的管理之间的差异,用不着啰嗦大家也都能理解。
第五、销售产生剩余价值,只要做过买卖,应该都能明白这一点。
第六、供求产生剩余价值,不会有永远不变的价格吧?变化是什么在支配?是供求关系在支配。
也许我上述分析不够全面,但应该也七七八八了。那么按照等价交换原则,普通工人的工资应该来自劳动产生的剩余价值,因为现代劳动的复杂性,普通工人工资也应该或多或少有一些技术成分因而也应该获得一些技术产生的剩余价值,这是工人间工资的差异的基本由来。
技术人员的工资,当然应该来自于他的技术产生的剩余价值,在这个案例里,王老板没有按照这样的原则去支付小张的工资,才是源头祸水。王老板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学反了,所以就有了这个结局。
王老板最没有争议的剩余价值部分是资本产生的剩余价值,可是王老板不满足于此,那就过了。
管理的剩余价值属于管理者,所以经理的工资是很高的。这里王老板的管理比较糗了,产生的剩余价值为负,应该由他自己得到这个负值的。
销售产生的剩余价值归销售者,这一点在绝大部分时候是体现出来了,老板最不敢得罪的还是销售人员,所以这一块也没有太多争议。
市场是波动的,因此供求产生的剩余价值属于公共的。
还没有那个经济学家能够把上述剩余价值的比率量化,所以,在正常情况下,老板成了庄家,他按市场水平取得上述其他剩余价值创造者的贡献并支付市场认可的报酬,这是通行的市场原则,是等价交换,是公平的分配原则。
而王老板,忽视了这个常识。
亡羊补牢,未为晚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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