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是自私的,因为自私就有了冲突,因为冲突就可能两败俱伤,因为可能两败俱伤才有了妥协,因为妥协才有了法律、制度、道德、协议、条约等等约束性的东西,其中道德是最奢侈性的东西,他是习惯性的、发自内心的。但是靠道德约束人们的行为需要其他的东西多年发生作用以后才可循序渐进,有所作用。其实最具作用的应是根据人性设计的法律和制度。引用一下《犯人船》的故事:
这是历史上一个制度建设的著名例证。18 世纪末期,英国政府决定把犯了罪的英国人统统发配到澳洲去。运送犯人的工作承包给了一些私人船主,英国政府以上船的犯人数支付船主费用。
当时运送犯人的船只多是由破旧的货船改装的,条件十分恶劣。而船主为了牟取暴利,上船前尽可能多装犯人,一旦按人数拿到了钱,就对这些犯人的死活不管不问。3 年间,从英国运到澳洲的犯人在船上的死亡率高达12%,有一艘船上的424 个犯人竟然死了158 个,死亡率达37%,使英国政府遭受了巨大的经济和人力资源损失。于是英国政府开始想办法改善这种状况。最初,他们在每艘船上都配了一名监督官员、一名医生,并对犯人的生活标准做了硬性规定。但死亡率不仅没降下来,连有的监督官和医生也不明不白地死在船上。原来,一些船主为了贪利而行贿官员,官员如果拒不顺从,就被扔进大海。政府又尝试采取教育官员、严厉惩罚船主等措施,但情况依然没有好转,犯人死亡率依然居高不下。后来,一位英国议员提议政府,以到澳洲上岸的人数为准给船主计算报酬,难题迎刃而解。犯人死亡率一下降到了l%以下,有些船只,经过几个月的航行也是零死亡率。
原来制度的缺陷在于政府付给船主的报酬是以上船人数来计算,这就给私人船主为谋取最大利益留下了制度的空子。而新制度看起来似乎只是一个小小的变化,却对船主起到了最大的约束力作用。这就是好制度和坏制度的区别。
近年,很多人在论述“有道德的市场经济”这一命题。“利益最大化”的资本本性里如何使其同时也“流淌着道德的血液”呢?有人评说,道德的天空并不能自己形成,只有通过制度建设才能捍卫它。
山水相依说:不要再学习什么理论和几个代表和几耻几荣啦,有扯淡意味,有效的机制、制度不解决,指望人们提高道德水准去实现什么主义,唉!!痴人说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