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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6 15: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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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农业部消息,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便民服务水平,农业部决定自2014年12月29日起正式启动向境外提供农作物种质资源、向境外提供食用菌种质资源、向外国人转让农业植物新品种申请权或者品种权网上审批工作。
据悉,自2014年12月29日起,申请人可登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系统”提交向境外提供农作物种质资源、向境外提供食用菌种质资源、向外国人转让农业植物新品种申请权或者品种权申请,并按《向境外提供农作物种质资源审批标准》、《向境外提供食用菌种质资源审批标准》、《向外国人转让农业植物新品种申请权或品种权审批标准》的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网上申请和纸质材料申请都符合要求的,农业部将按《向境外提供农作物种质资源审批标准》、《向境外提供食用菌种质资源审批标准》、《向外国人转让农业植物新品种申请权或品种权审批标准》规定的程序和承诺的时限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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