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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易菇

“金池”易菇论剑第四十二期:食用菌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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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4 10:16:11 |显示全部楼层
正方评价二:其它行业关注和应用研发的代价是什么?是对环境的保护??正方评价三:对于“消失”这个提法,是个极端假设。正方评价五:在反方辩友不断提及其它行业利用的时候,请列出其使用价值和开发方向。
反方:
    “其它行业关注和应用研发的代价是什么?是对环境的保护??”正方网友想说的应该是出发点吧!请问正方网友,食用菌生产应用原材料的出发点是环境保护吗?食用菌生产不是国家事业、也不是慈善事业,大家生产食用菌主要还是为了赚钱,选用什么做原材料是综合考虑了生产的实际效益、就近取材、成本费用等诸多因素!正方的评价二、以及评价五,都是针对其它行业关注和应用研发,我提及的食用菌原料会引起的关注和应用研发很多成分上是建立在正方提出的食用菌生产消失假设成立的基础上,如果此假设真的能产生正方网友所说的大量资源被废置,那必然会有两点变化,原材料价格下降和国家相关部门关注。其它行业关注和应用研发的出发点也就有二,一是低成本刺激行业关注,二是国家关注引发科研方向。在评价三中,正方网友自己又承认了正方对食用菌生产消失的假设是极端的,是不现实的,那很多的讨论又没什么意义了。
    从现有的其它行业的利用来说,稻草这一原料的使用价值就是不断被开发被提出,前面已经举例了稻草饲料技术的研发,此外,还有稻草砖这种新型的环保墙体材料研发方向不断得到技术支持,而且在一些北方地区已经得到了应用,稻草砖还在不断被进一步地技术优化和使用推广,这都是其它行业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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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茂  正方:我知道稻草用处很大,也很多。我们只是讨论食用菌生产对环境的影响。请反方注意,这些利用途径也只占了稻草中的很小很小的部分。  发表于 2013-11-25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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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4 10:19:40 |显示全部楼层
正方评价四:请反方对稻草使用情况参考一下相关文献资料。不要盲目提出。

反方:
    正方网友对稻草的使用情况只是着眼于食用菌行业,但是综合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食用菌生产对稻草的利用是被正方网友放大化了。难道正方网友能参考文献拿出有力的数据证明食用菌生产利用的稻草占据全部稻草使用情况的高比例?我们生活中常见的稻草利用是盖大棚、铺草坪和道路养生等用处的草帘子。在百度百科里,“稻草”这一词条中,用途列举了十一项之多,却未见食用菌生产对稻草的利用,可见其在稻草的整体用途中所占据的比例是很小的。
    相比于食用菌生产中众多因素都对环境的诸多方面造成破坏,食用菌生产的环境友好因素数量少,效果更寥寥;综合看,食用菌生产是环境破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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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茂  正方:空口无凭的说负面因素大于正面是不争的事实,可笑。  发表于 2013-11-27 09:09
zhaiyonggang200  不要说什么前景啊,效率啊之类的?  发表于 2013-11-25 19:52
zhaiyonggang200  不要说什么前景啊,效率啊之类的?  发表于 2013-11-25 19:52
zhaiyonggang200  就中国目前来说,食用菌的生产无论是能源消耗,还是环境影响来说,事实负面因素大于正面应该是不争的事实。  发表于 2013-11-25 19:50
王茂  正方:另外,你生活所见稻草的利用,并不代表所有所见,其实大多数人对稻草的用处最大的认识还是每年新闻的当中的田间焚烧。  发表于 2013-11-25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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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6 18:02:49 |显示全部楼层
正方点评:“对于盗伐之说,只是部分人的违法行为,与食用菌生产无关。不能强加给食用菌生产。”“对于退耕还林地区,部分林木属于农户个人承包,可以砍伐,且新能源的利用,作为燃料的阔叶林木最好的去处就是生产食用菌。”

反方:
    “对于盗伐之说,只是部分人的违法行为”,这部分的行为就不包括食用菌生产所用的林木砍伐?正方网友在79楼对我方“liutianfeng18”网友的点评中讲着“勿以善小而不为”,正方网友怎么就不想想“勿以恶小而为之”?哪怕是在没有砍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只砍了一棵树,那也是在盗伐,也是超出指标破坏消长平衡,是对环境的破坏!
    “对于退耕还林地区,部分林木属于农户个人承包,可以砍伐”,为什么要退耕还林?还不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怎么可能农户个人承包了就可以合法化地想砍伐就砍伐?我国的森林法和各地的法律法规都要求承包户随意砍伐自家林木同样是违法行为,承包户也需要凭着林木所有的证明,去申请一定额度的砍伐指标,超出指标同样得不到批准,领取了砍伐证,也不得超额、不得超出申请的树种!不知道正方网友的“可以砍伐”是什么程度上的砍伐定义?但在实际的食用菌生产中,林木使用人或因为办理手续繁冗、或因为指标数量不够实际生产所需、或因为没有需要申请采伐证的意识,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或已办理但未按照申请内容进行林木砍伐,这些行为都是在破坏林木资源和自然平衡,是在破坏环境!
    食用菌生产中相当一部分人都把无证砍伐认为是约定俗成,这种固有的观念下的林木采伐行为,必然会长期延续其对环境的破坏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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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茂  正方:有种林地属于农户自留材林,可自行决定砍伐。另外,反方还是把问题扯到人上面去了。  发表于 2013-11-27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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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6 18:20:37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uzhentao0816 于 2013-11-26 18:21 编辑

正方点评:“百度百科只是信息获取的一种途径,请不要将其作为标准”

反方:稻草在食用菌生产中的应用是正方网友率先提出的,正方网友也从未给我们一些标准来做参考,那究竟食用菌生产有没有或者多大程度上影响了稻草焚烧状况?既然正方网友认为百度百科只是信息获取的一种途径,不能作为标准,还希望正方网友能够提供相关的标准资料,以供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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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茂  正方:再说,反方所引用的百度上的利用途径,何尝不是和食用菌利用资源一样,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破坏呢?以反方观点观之,这些还是属于破坏者。  发表于 2013-11-27 09:08
王茂  正方:我不知道你对标准的概念是什么,现在对稻草处理数据而言,没有标准数据。官方或发表的相关数据都有很大的夸大成分。  发表于 2013-11-27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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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7 20:08:32 |显示全部楼层
正方点评:有种林地属于农户自留材林,可自行决定砍伐。另外,反方还是把问题扯到人上面去了。
反方:
    我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自留地的零星林木可不等同于自留材林,凡是成片种植的林木,即便是位于自留地内,也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检察日报社》就曾报导了一起村民无证砍伐自留山林木,而被罚款并判刑的事例。勉县新铺镇土车坝村农民吴勤章,曾以1200元的价格购买了自己村的自留山林木,后又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采伐了该自留山林木174株,立木蓄积30余立方米。结果稀里糊涂地犯了法,经陕西省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吴勤章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相关链接:http://newspaper.jcrb.com/html/2011-02/21/content_64587.htm (和大家分享一下,引以为戒)可见,正方网友认为自留材林可自行决定砍伐是个错误的认识。
    另外,正方网友动辄把罪责迁至人的方面,但这并不是食用菌生产破坏环境的挡箭牌,既然讨论对象不是野生食用菌,而是食用菌“生产”,那么与生产有关的人及其它所有因素都在辩题范围内!只要是为食用菌“生产”服务的任何环节所带来的与环境相关的结果都是辩题的研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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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7 20:12:53 |显示全部楼层
正方点评:再说,反方所引用的百度上的利用途径,何尝不是和食用菌利用资源一样,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破坏呢?以反方观点观之,这些还是属于破坏者。
反方:“……何尝不是和食用菌利用资源一样,存在一定程度的破坏呢?”正方网友这是在认可食用菌利用林木资源存在着对环境的破坏?而百度百科里列举的稻草的利用途径与食用菌生产需要的林木资源当然不一样!食用菌生产利用林木资源多是通过砍伐有生命力的树木来满足生产,这是对森林植被的破坏,影响着森林对空气和水循环的调节,影响着森林对水土流失的防护,影响着森林对环境污染的净化,必然是环境破坏者。而百度百科里所介绍的稻草利用来源是没有生命力的资源,怎么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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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茂  正方:还是一个相对的问题,有破坏的因素,并不能就武断的将其定位破坏者。  发表于 2013-11-29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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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7 20:31:38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uzhentao0816 于 2013-11-27 20:32 编辑

正方点评:我不知道你对标准的概念是什么,现在对稻草处理数据而言,没有标准数据。官方或发表的相关数据都有很大的夸大成分。

反方:“标准”的概念应该是正方网友更清楚才对,是正方网友在82楼的点评里率先提出“百度百科只是信息获取的一种途径,请不要将其作为‘标准’”,那我自然要请正方网友给个“标准”做参考!既然正方网友认为“没有标准数据”,怎么就能主观去认定我所说的稻草的利用途径“只占了稻草中的很小很小的部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正方网友都认定“没有标准数据”,并认为“官方或发表的相关数据都有很大的夸大成分”,怎么就要求我去“参考一下相关文献资料”? 正方网友曾说过“大多数人对稻草的用处最大的认识还是每年新闻当中的田间焚烧”,现在又认为“官方或发表的相关数据都有很大的夸大成分”,是正方网友终于承认了官方对田间焚烧的播报有很大的夸大成分?“没有标准数据”,那“大多数人对稻草用处最大的”是田间焚烧的言论是不是要算作正方网友的自己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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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9 16:19:56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王茂 于 2013-11-29 16:25 编辑

正方:{:soso_e141:}按你的说法,不只是食用菌生产,所有自然界中的物种都是环境的破坏者。

有付出才有收获。在环境中也是如此,环境有付出,而得到者就是你所谓的对环境破坏,环境有收获,而付出者就是对环境的贡献。相较而言,付出大于收获就是对环境的相对友好,而不是破坏者。反方只是一味的只承认破坏,而不承认贡献。{:soso_e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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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9 20:23:19 |显示全部楼层
王茂 发表于 2013-11-29 16:19
正方:按你的说法,不只是食用菌生产,所有自然界中的物种都是环境的破坏者。

有付出才有收 ...

反方:
    “按照你的说法,不只是食用菌生产,所有自然界中的物种都是环境的破坏者”,正方网友这是在偷换概念,食用菌“生产”又不同于食用菌“物种”,自然界中的物种怎么会和食用菌生产一样?牵扯到“生产”的工艺和过程,食用菌物种本身的生长过程被改变,又掺杂了太多食用菌物种之外的因素,就必然会引发一些环境上的变化,是保护还是破坏,就看因素干扰的综合结果。正方网友提及的环境的付出和收获理论,说得简单点就是食用菌对环境的友好因素和破坏因素的综合效果,相比较而言,食用菌生产的破坏效果大于友好效果,食用菌生产就是环境破坏者。
    正方网友认为“有付出才有收获”,但是现在的“食用菌生产”是为了效率与利益,并不是为了保护环境而生产;相反,生产过程中存在大量的环境破坏因素,食用菌生产为了最大地收获利润,有一项付出就是牺牲环境。无论食用菌生产在经济上收获多少,都不能抹杀食用菌生产对环境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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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9 20:29:58 |显示全部楼层
反方:
(陈词总结)
    正方网友所能提出的食用菌生产对环境的友好面并不多,相反,我在前面已经一再强调列举了诸多食用菌生产破坏环境的因素。综合食用菌生产对环境的诸多影响来看,食用菌生产依旧是环境破坏者。
    在占据数量最大的菇农们的食用菌生产中,香菇等食用菌品种椴木栽培所需林木不少是没有“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滥伐盗伐,打破林木资源的消长平衡,会对水土、风沙、大气等各方面的环境产生破坏;接种环节中,植种箱里燃烧消毒剂以及菇棚消毒等,燃烧产物污染大气环境;面对虫害,常被采用的化学农药会污染大气和水土;冬季里有的菇农用锅炉烧煤给菇棚升温,过程中不但会产生“温室气体二氧化碳”,还会产生有毒的一氧化碳,造成严重的气体污染;菇类收获结束后,废弃菌袋又很难得到合理处理,菌袋丢弃,废渣污染土壤,塑料袋造成白色污染;在实际生产中,也有人将废弃的菌袋充当燃料,塑料袋燃烧会产生有毒气体,废渣焚烧产生的温室气体。
    对于规模最大的工厂化食用菌生产,大多数工厂并没有真的去考虑“环境保护”,生产过程中各项污染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导致工艺废水、锅炉等设备排污水和冲洗污水等废水排放,造成水污染;锅炉烟气、工艺废气外排,严重污染大气;食用菌生产中各种泵、生产设备的声压超范围,带来噪声污染;食用菌生产中的固体废物、锅炉炉渣等污染土壤。综合以上诸多分析总结,可以看出,食用菌生产是环境破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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