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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4 19:3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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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头企业+农户”下的陷阱
“龙头企业+农户”模式是大家期待的模式,然而“龙头企业”之下的陷阱比比皆是,大家还是小心了。上世纪九十年代,诸城市的一家菌种厂与镇扶持下的50多个大棚农户签订了合同种鸡腿菇,菌种厂告诉农户说鸡腿菇的产量和平菇一样高,以每千克2.6元收购,收购后以每千克3.6元销售到深圳。但是,他们种的产量很低,投料量又少,根本没有办法满足深圳的客商,菌种厂赔了深圳五万多元的违约金。而农户的鸡腿菇却没有销路,因为当地市场还不认可鸡腿菇。最后吃亏的还是农户。2004年,诸城丝绸公司又与农户合作种巴西菇,以天价卖给农户菌种,而以每千克3元收购产品,农户不知巴西菇产量很低,又加上二次发酵大都没发酵好,农户都亏了,丝绸公司却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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