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hbcxsyj6在2012-3-1 11:08:36的发言: 外人是无法判断是非的,只有旁观。
这事不不太复杂,关键一点是:约人家出来工作。双方是如何约定的。这里最关键的是:菇海承诺让张海游当技术助理时否提醒对方——还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考察。 因为张正是满怀着当技术助理的梦想来的那个厂子的,因现实不符预期才失望乃至愤恨。菇海是有责任做此提醒的。如果做了,则张海游的不满只能是自己的素质问题,如果没做提醒,则菇海难洗欺诈的嫌疑。菇海不可以以此事为“理所当然”而否认有提醒的责任。毕竟,并非所有的任职都是要先经过一段时间考察的。而且考察也不是一定要放在最基层的岗位去考察的。更多的恐怕还是在拟任职位上试用考察吧! 实际上作为一个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要考察也是重点考察他的技术素质或管理素质,而并非考察他的技能或体能。对张的工作安排,可能让张感觉到:这跟任职考察毫无关系,所以认定了这是一场骗局。 另外,这一提示也不应当在张来到厂子后才进行,因为此时张如不愿经历才此考察过程,也会处在非常尴尬、被动的地位:很多费用已经发生了、也可能跟亲朋好友也招呼过了,从经济上、面子上都不好受。如果提醒真是在张来厂后进行的,那么菇海先生做事的确有不当之处,并给张带来实际的损失和痛苦,理应想张道歉才对!纵然张有不冷静之处,也不应反唇相讥。 另外,鉴于菇海说过“由于公司规模下,所有技术人员都必须带班生产”这样的话,那么技术助理这样的岗位是否真有设置的必要就值得怀疑。正式的技术人员都带班生产了,他的‘助理’除了干操作性工作还能干什么? 不管咋说,菇海在张走时把人家的工资结清了,总算还没把事做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