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前,浙江庆元一男子伙同他人,在寿宁大安乡骗取23户菇农香菇干一万多斤,价值约11万元,得手后低价抛售。案发后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潜逃在外。今年11月15日,在寿宁警方的规劝下,最后一名在逃人员吴某龙向警方投案自首。
据寿宁警方介绍,2002年11月至12月,经过事先预谋,浙江省庆元县村民吴某龙化名“陈起”,伙同他人到寿宁县大安乡,租住在大安村村委楼,随后在大安乡大安村、大熟村、后西溪村一带收购香菇干。吴某龙等人在收购时,先以付现款的方式骗取菇农的信任。之后,吴某龙等人与菇农商量,允诺先收购,然后在约定时间内支付香菇款。由于此前吴某龙等人信誉较好,菇农并没有怀疑。这使得吴某龙等人从23户菇农手中购得香菇干一万多斤,价值约11万余元。
得手后,吴某龙等人将所收购香菇运往浙江庆元以低于收购成本价进行抛售。2002年12月14日,吴某龙等人携带账本逃回庆元,事后在浙江省丽水市的一家饭店内结账分赃。直到2006年1月,菇农向寿宁警方报案。接到报案后,寿宁警方对吴某龙等涉嫌合同诈骗一案立案侦查,同时对吴某龙等4名重点嫌疑人上网追逃。
2009年,寿宁警方先后在江苏、浙江抓获嫌疑人吴某旺、吴某炎两人。2010年1月11日,同案嫌疑人吴某大主动向寿宁警方投案自首。同年5月,寿宁警方将11万余元菇款悉数追回,并返还大安乡的23户菇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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