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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7 12: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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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筹建中国食用菌专家委员会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用菌协会、主管部门:
为了加强行业协会的职能作用,发挥科技人才的专长,更好地为行业技术工作进行咨询决策,并同国际学术组织活动接轨,中国食用菌协会拟筹建专家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的筹建步骤是:(一)由各省、区、市食用菌协会、主管部门推荐本地区的专家名单建立专家库;(二)中国食用菌协会成立筹备组起草专家委员会组织方案及和工作条例;(三)提请2004年第三届第五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讨论通过专家委员会组织方案及名单;(四)专家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
凡是在食用菌行业的科研、生产、加工、流通、管理等方面确有专长,在全国或本地有一定影响者,都可推荐入选专家库,根据项目任务聘任参加活动。例如规划项目论证、科技成果评价、标准制定、标准化生产评审、产品质量鉴定、国际交流等活动。
各地食用菌协会、主管部门推荐专家名单的参考条件:
(一)科研单位的正副研究员,参加过省市科研攻关项目,取得了科研成果,获得奖励者;
(二)大专院校的正副教授,从事教学、编著教科书出版发行,培养过研究生,具有一定实践经验者;
(三)企业单位的高级农艺师、高级工程师,取得新产品、新工艺开发成果并推广应用、取得效益者;
(四)经营管理部门的企业家、高级经济师在经营、配送、销售等环节有所创新,取得突出成效益者;
(五)从事食用菌标准化、产品质量检测及环境分析、农药残留检测方面的高级技术人员,具有推广价值;
希望各地食用菌协会、主管部门在2003年底前将推荐专家名单寄送本协会。
联系电话(传真)010-66020847
邮 编:100801
通讯处:北京复兴门大街45号中国食用菌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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