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不少食用菌大企业,几年来因为按照国际市场标准种植,出口率大幅提高,效益显著。笔者认为,这一做法在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食用菌产品标准化法规的情况下,可以提倡,但并非长久之计。我国已加入WTO,制订食用菌产品标准化法规已迫在眉睫,因为只有按照自己的标准生产的产品才是有竞争力的产品,才能在未来的食用菌产品贸易争端中不受制于人。 食用菌生产采用“洋标准”,有几个问题不得不考虑。其一,地域的差别可能造成产品的差别。食用菌产品终究要受地域条件的限制,如果因地域差异造成产品不达标,后悔也迟了。其二,人为因素不可忽视。标准是人们根据某一阶段社会的需求而制订的,不可能一成不变,而食用菌产品生产周期较长,一旦遇上“洋标准”发生变化,就会给菇户造成很大损失。第三,必须澄清一个问题,生产出口创汇食用菌产品,并非必须按照国外的标准来组织生产,只要产品达到某个标准就行了,但前提是我们有可以参照的标准。 制订食用菌产品标准不仅是现代食用菌业的一个显著标志,也是经济全球化的必然趋势。发展高效食用菌业、创汇食用菌业是我国食用菌业结构调整的方向,但食用菌产品标准化法规迟迟没有出台,尽管现在国家和不少地方出台了各种标准,但真正实施形成法规的确寥寥无几。已严重制约了我国食用菌业的发展,希望有关部门尽快把这一问题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参考文献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