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徐安集团 青岛徐安集团 食用菌菌种质量控制体系 1、机构和人员 1.1应具备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检验员1名以上,生产技术员2名以上;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1.gif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2.gif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3.gif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4.gif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5.gif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6.gif
2、场地、厂房设置 2.1场地选择 2.1.1基本要求 地势高燥,通风良好。排水畅通,交通便利。 2.1.2环境卫生要求 至少300m之内无禽畜舍,无垃圾(粪便)场,无污水和其他污染源(如大量扬尘的水泥厂、砖瓦厂、石灰厂、木材加工厂等)。 2.2厂房设置 有各自隔离的摊晒场、原材料库、配料分装室(场)、灭菌室、冷却室、接种室、培养室、贮存室、菌种检验室。厂房建造从结构和功能上满足食用菌菌种生产的基本需要。 2.2.1摊晒场 要求平坦高燥、通风良好、光照充足、空旷宽阔、远离火源。 2.2.2原材料库 要求高燥、通风良好,防雨,远离火源。 2.2.3配料分装室(场) 要求水电方便,空间充足。 2.2.4灭菌室 要求水电安全方便,通风良好,空间充足,散热畅通。 2.2.5冷却室 洁净、防尘、易散热 2.2.6接种室 设缓冲间,防尘换气性能良好。内壁和屋顶光滑,经常清洗和消毒。做到空气洁净。 2.2.7培养室和贮存室 内壁和屋顶光滑,便于清洗和消毒。培养室和贮存室墙壁要加后,利于控温。 2.2.8菌种检验室 水电方便,利于装备相应的检验设备和仪器。 3、设备设施 3.1基本设备 磅称、天平、高压灭菌锅、接种箱、调温设备、除湿机、培养架、恒温箱、冰箱、显微镜及常规用具。 3.2基本设施 配料、分装、灭菌、冷却、接种、培养等各环节的设施规模要配套。冷却室、接种室、培养室和贮存室都要有调温设施。 4、采购控制 适用于从原辅材料采购、入库、检验、检查,到投产、回收、报废等全程受控。 4.1原材料准备 4.1.1采购人员应具备培养基原料质量、登记、卫生的知识和技能。 4.1.2原辅材料来源要相对固定。工业副产品规格、质量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培养基原料如:农业秸秆、壳皮、渣饼、糠麸、木屑类应来自非污染农田,应无虫无螨。化学合成类产品的原料,应选择食品级材料。不得在生产用培养基内加入有毒有害物质和致敏物质。 4.1.3杀菌剂、杀虫剂、消毒剂、发酵剂、营养添加剂类,应采购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注册、有生产许可证或批号的企业生产的产品。严禁采购“三无”产品。 4.1.4容器 4.1.4.1母种 使用玻璃试管和棉塞,试管18mm×180mm或20mm×200mm,棉塞要使用梳棉,不应使用脱脂棉。 4.1.4.2原种 使用650ml~750ml,耐126℃高温的无色或近无色的玻璃菌种瓶,或850ml耐126℃高温白色半透明符合GB 9687卫生规定的塑料菌种瓶,或15cm×28cm耐126℃高温符合GB 9688卫生规定的聚丙烯塑料袋。各类容器都应使用梳棉或能满足滤菌核透气要求的无棉塑料盖。 4.1.4.3栽培种 使用符合4.1.4.2规定的容器,也可使用≤17cm×35cm耐126℃高温符合GB 9688卫生规定的聚丙烯塑料袋。各类容器都应使用梳棉或能满足滤菌核透气要求的无棉塑料盖。 4.1.4.4用水应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2贮存 4.2.1原辅材料实行定点、分类、分区、分批存放,并有明显标识。对有温度、湿度及特殊要求的原辅材料应按规定条件储存;一般原辅材料的贮存场所或仓库,应地面平整,通风良好、干燥、清洁,具有防蝇防鼠设施。仓库内应经常清扫,定期消毒,保持清洁。 4.2.2存放物品应离地离墙,并与屋顶保持一定的距离。垛与垛之间也应有适当的距离。 4.2.3原辅材料场地和仓库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质量和卫生情况,按时清扫、消毒、通风换气。 4.2.4确定原辅材料的储存期,采用先进先出的原则。对不合格或过期原辅材料应加注标识并及早处理。及时挑出变质发霉或不符合质量和卫生标准的材料,防止污染。 4.2.5原辅材料购进后对来源、规格、包装情况进行初步检查,按验收制度的规定填写入库单,入库后应向质检部申请取样检验。 4.2.6原辅材料的使用实行领用登记制,做好出库记录。 5、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控制 5.1目的 5.1.1设立产品的标识程序,通过对产品生产全过程实施标识控制,防止不合格品误用、不同规格产品混装、混用。 5.1.2通过标识,明确原料、半成品及成品的身份,以保证需要时,能够对质量、原因及责任等相关问题进行追溯,并能追回不合格产品。 5.2范围 适用于仪器、设备、工具和原辅材料采购、菌菇生产、贮存到交付的全过程,也适用于需要追溯的任何场合。 5.3职责 5.3.1仓管部门或人员负责库存原辅材料(容器、外协件、外购件)和产品的标识; 5.3.2生产部门或人员负责生产过程的标识; 5.3.3品管部门(质检部)或人员负责对质量问题进行追溯、检验标识状态、标识维护; 5.3.4销售部负责贮存、交付过程的标识; 5.3.5各相关部门负责各自生产阶段产品标识的监督。 5.4控制程序 5.4.1标识的方法 5.4.1.1采购的物料送达后,由质检员检验合格后作状态标识,仓库管理员放置于特定区域。 5.4.1.2经检验不合格品的物料由质检员作状态标识后,由仓库管理员负责放置在不合格区域。 5.4.1.3待检区域内产品,未经检测确认,不得放行出库。 5.4.1.4在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或堆放处以标签注明来料的名称、日期、登记、数量或重量。 5.4.2过程控制的标识 食用菌物菌培养的特点,使质量检验不能逐一进行,而采用抽样检查,因此培养过程中抽样检验,批量标识非常重要。 检查后,过程中检验的不合格品,应存放在相应的不合格区域中,防止流入下一道工序,生产现场设定不合格品存放区或做标识牌并标识清楚。返工品由生产技术员(品管员)负责状态标识,生产班长安排相关人员放置于规定区域。 5.4.3成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 5.4.3.1成品检验合格后,应归类区分摆放,同时挂上标识卡。标识卡应注明商品明、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号、数量、检验员等。 5.4.3.2成品检验不合格,由品管员或质检员做状态标识,安排相关人员放置于规定区域内。 5.4.3.3成品库所有成品要标识清楚,防止过期菌种流进栽培袋生产环节。 5.5追溯程序 当有追溯要求时,菌种制作中心可根据入库记录、出库记录等追溯到生产记录、检验记录,直至原料和种源得出结论。 6、过程控制 6.1制定生产技术文件 6.1.1生产技术文件见公司《食用菌菌种生产技术规程》 6.1.2生产工艺规程按公司《食用菌菌种生产技术规程》执行,生产工艺规程要求张贴明示,便于操作执行。 6.1.3岗位操作规程按公司相关岗位操作规程执行,所有具体操作要求以贴挂墙上的方式明示。 6.1.4制种工艺流程 按公司《食用菌菌种生产技术规程》的要求执行。 6.1.5培养基制备工艺 按公司《食用菌菌种生产技术规程》的要求执行。 6.2生产过程的负责人是专职人员,具备食用菌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或相应学历,并具实践经验,能够按照公司《食用菌菌种生产技术规程》的要求组织生产,有能力对食用菌菌种生产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主要生产人员应在职业资格培训和岗位培训合格后上岗。 6.3培养基制备 6.3.1专人负责母种、原种、栽培种培养基的配制。 6.3.2配制培养基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配方和技术规程配制,并做好生产记录。 6.3.3填写《培养基档案资料》。 6.3.4培养基配制员应对原料做最终检查,不合格原料不得使用。 6.4灭菌操作 6.4.1母种和原种培养基灭菌应采用高压蒸汽灭菌。应按规定程序操作灭菌,注意对灭菌锅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4.2尽量缩短从配制培养基到灭菌的时间,不得超过《食用菌菌种生产技术规程》要求的时间限度。从培养基配制到进锅最长间隔不要超过6小时。 6.4.3灭菌物品要正确摆放。各级菌种培养基灭菌都不可直接叠压。 6.4.4升压前要排尽锅内冷空气,使被灭菌物品处于饱和蒸汽状态,冷却降压要缓慢,压力归零前不可排汽。 6.4.5要按要求准确控制灭菌时间和灭菌压力,要保持灭菌过程蒸汽的平稳,进气压力和流量不能波动太大。若出现供汽不足或暂停等情况应做应急处理,并做好记录。容量大和高温高湿期应酌情延长灭菌时间。 6.4.6制备一定的棉塞,随锅灭菌,以备灭菌后替换被蒸汽打湿的棉塞。 6.4.7应准确填写《高压灭菌锅巡查记录表》 6.4.8灭菌出锅的培养基要及时转移到专用的洁净区(室)或冷却室摆斜面,冷却降温。 6.5菌种要求 6.5.1要严格执行公司《食用菌菌种生产技术规程》,从具相应资质的供种单位引种,使用经省级以上食用菌(农作物)品种认定委员会登记的品种,使用品种的生物学性状、遗传学特性、农艺性状明确和稳定。各级种源要菌龄适宜。 6.5.2专人定期检查并填写《菌种资源列表》。 6.6接种 6.6.1接种应严格按照无菌操作规程进行。接种前认真核对菌种标签。 6.6.2接种箱(室)坚持使用前后及时消毒,以确保洁净。接完种后的接种箱要用消毒剂擦洗。 6.6.3棉塞应小心旋转拔出并捏握在手,不得放置在桌面上。其内端口不得触碰任何物品,且在塞回前应在酒精灯火焰上快速烧烤。浸湿的棉塞要更换。 6.6.4接种动作要快捷、轻盈、稳健、准确,切剖菌种和接种钩不能触碰任何物体。每次接种后接种钩均要在火焰上灼烧灭菌,待冷却后再行下次接种。 6.6.5接种时要严格按技术要领操作。控制好接种部位、接种块大小和扩大培养倍数,要严格执行公司《食用菌菌种生产技术规程》的相关规定。 6.6.6不同品种要分箱、分批接种,以防混淆。 6.6.7菌种的老种块和表层或上端老化菌丝必须耙除。 6.6.8接种完毕后要及时填写《接种情况记录表》 6.7培养 6.7.1培养室使用前必须预先消毒,通风1~3天后才能使用。 6.7.2培养基接上菌种后应分批、分类地排放在培养室内,尽量将不同品种排放于不同的培养架上。培养时菌袋(瓶)不可堆叠,应单层放于床架上。 6.7.3培养室的温度应保持恒定,控制在适宜菌丝生长的温度范围。 6.7.4培养室内应保持黑暗,相对湿度控制在50%~75%。 6.7.5定期检查并填写《菌种培养室观测记录表》,及时剔除污染和异常个体。 6.7.6菌丝生长满之前应做2~3次检查,使用前再重新逐个检查。母种接种后24~48小时进行首次检查,72~96小时进行第二次检查,长至斜面50%~70%时进行第三次检查,长满前做最后成品检查。 6.7.7菌丝长满培养基后应及时移到储存室入库保管。 7、设备管理控制 7.1目的 按规定验收、验证、使用、检修和维护生产设备,包括生产工器具,保证生产设备符合使用要求,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以控制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由专人负责制定各种仪器设备、零配件的采购计划和日常维护、校对、校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