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农业部与中国农业银行在京签署了《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战略性合作框架协议》,为龙头企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建设提供1200亿元意向性授信额度。伊利、蒙牛、汇福、新希望、通威、雨润、金锣、鲁花、温氏、双汇、北大荒农垦11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与农业银行现场签订了《银企合作备忘录》。近日,农业部与中国农业银行又下发了《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全面具体地部署了推动框架协议落实和加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金融支持的工作要点。这1200亿元意向性授信额度对于如饥似渴的龙头企业来说意义重大,对于政府如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来说也是一次重大的破题。1200亿元是政府对龙头企业下的订单,它撬动的是政府推动经济发展的新机制。
农业部与中国农业银行以这种方式联手支持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还是头一次。长期以来,我国农业产业化得以快速发展,得益于银行业的大力支持。中国农业银行凭借资金、网点、网络和专业化优势,与一大批龙头企业相生相伴,共同成长,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共赢关系,也积累了丰富的金融服务经验。2002年8月,中国农业银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产业化信贷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把信贷支农的重点转移到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上来。2007年以来,中国农业银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面向三农、商业运作”的股改要求,确立了“三农”和县域蓝海发展战略,服务农业产业化的思路更宽,渠道更多,效率更高。截至2009年末,农业银行支持省级(含)以上龙头企业3147家,用信余额839亿元,贷款余额近800亿元。
在这样的环境下,农业产业化发展越来越快,到目前,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超过20万个,辐射带动农户近1亿户,龙头企业达到8万多家,这个体系已成为保障农产品市场供应、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和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的重要力量。特别是在这次金融危机中,龙头企业积极应对,在扩内需、保增长、促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如何使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健康持续发展,事关全局。2008年下半年以来,中央出台了一揽子政策和规划,为龙头企业发展拓展了空间。去年2月,农业部与农发行下发了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11月,财政部、农发行发文要求对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实施产业链项目给予贷款贴息。这些政策极大地支持了龙头企业重塑新基,2008年以来,龙头企业对农产品原料基地投入总额达1000多亿元,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农民培训、生产资料垫付等;龙头企业向农民利润返还和股金分红共221.85亿元,支付农民土地租金143.23亿元。江苏雨润集团2009年投入科研经费达2.4亿元,比上年增长50%。龙头企业已经用新投资结构展示了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龙头企业正是用自己的业绩赢得了政府与银行的“授信”。什么是授信?有解释说:“就是给你一定的信任度,让你借银行的钱花。至于信任为什么要给你而不给他,这就与你的实力、形象、诚信度等等有关了。”这一次政府与银行合作授信,表明龙头企业所创造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既得到政府认可,也被银行看好;表明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在筚路蓝缕中建立起来的“产品、人品、押品”已经具备了国家“授信”资格;还表明,政府与银行对于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的作用有了共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全方位的,产值固然重要,能够兼顾多重效益的企业更应当被“授信”。这就是转变,这种观念与龙头企业发展的现实相吻合,也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相吻合。
1200亿元撬动了一扇门。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发展,政府要敢于出手推开更多的“门”。4月27日,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涉农信贷与涉农保险合作的意见》,其目的在于引入涉农保险机制,分散涉农信贷风险,提高农村借款人贷款的可获得性,改善农村“贷款难”。
越来越多的“门”正在开启。农业部这一步迈得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