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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特稿五】“退菇还林”不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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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4 14:44:39 |显示全部楼层

“退菇还林”不可为——福建省刘德章副省长专题调研


  (香菇热卖“冷思考”——之五)


  文/张寿橙

  【易菇网、中国食用菌论坛网【易菇论坛】特稿】

  书记县长决策:退菇还林


  “闽北某县提出退菇还林,菇县不种菇的举措,几天时间,
400多座菇棚80%被拆除。这一举措在我省菇区反响强烈。菇农为不种菇而忧愁,菇乡领导也感到左右为难。这段话是《福建科技报》2005年7月29日的一篇报导所写的。同样内容在中食土畜商会《食用菌简讯》上也作过报导。

这次闽北“退菇还林”势头很猛,某县是由县委书记和县长联合发出的致全县菇农一封信开始的。这种形式是非常事件的非常做法,既体现了事件的重要性,紧迫性,更让菇民感到压力很大。至于作为公务员等各级干部,当然将雷属风行地执行党政领导的指示。


  “菇县不种菇”是一种无可奈何的选择。


  同年7月9日福建省副省长刘德章为此带领宁德市领导到古田县进行调研。他听取了古田县享誉全国的著名食用菌专家丁湖广先生的发言:“在林菇矛盾处理的策略上,古田县委、县政府一班人不是被动地“退菇还林”,而是坚定不移地“以菇兴县”。古田县林木蓄积量仅254万m3,每年森林总生长量最多只有30万m3,且阔叶林只有22万m3,资源有限,为什么古田食用菌生产能持续25年兴旺不衰,且名列全国榜首,关键是全面实施代料栽培的战略措施……。全县1/3的农民从事食用菌及相关行业,每年栽培菇菌3亿多袋,年产值7亿元,占农业产值41.3%,成为农村的支柱产业。他认为:“退菇还林,菇县不种菇,不是上策。依靠林业资源优势,转化为商品经济优势……要想富就种菇,要想盖洋房,先要建菇房,已成谚语”,“菇县不种菇,有违民意”。刘副省长曾任林业厅长,他对森林结构和森林利用研究自然非常深刻,听完汇报后说:古田成为中国食用菌之乡,这奇迹实际上也是硬逼出来的,古田菇农聪明的是“急流勇进”……食用菌产业是朝阳产业,不但不能退,而且还要继续做大做强……
 

  “退菇还林”,还有闽北某县的 “退菇还粮”给我们以更深层次的思考,参与这一讨论对我国食用菌产业健康地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退菇后可能更损林


  浙西南和闽北地域相关,皆属二省较贫困山区,闽北政和、松溪、浦城几县和著名香菇之乡庆元、龙泉、山水相依,香菇栽培文化差异虽然很大,可自然气候浑然一体。建国六十多年来,在发展经济方面曾走过许多弯路,单纯以砍伐林木,或以松、杉为主的用材料或以硬质杂木烧制木炭,或以砍伐薪柴出售,或以毁除阔叶树营造松、杉建丰林,乃至毁林种粮,毁林改造大寨田等,均属这一些地区的通常做法。这种单纯依赖森林的做法,亦属无奈之举。所以生态环境也越来越坏,经过反复摸索与对比,广大农民终于认定还是以发展香菇为主的食用菌生产更现实,更有效,也更适合农民们的文化,经济特别是市场适应能力。所以香菇产业在这一地区持续多年发展,已成全国中心产地。


  “退菇”之后,劳动力如何找到适合的门路?当替代产业无法满足其要求,则可能重新把眼睛盯在山上。一些人,自己不种了,就把当地砍下来的杂柴,以每50公斤25元卖给浙江这边种灵芝和香菇,这种出卖原料的办法,显然不如就地粉碎生产香菇、木耳为好。


  有一个故事发生在龙泉、庆元菇民区,“文革”时不准菇农外出江西、福建种香菇而破坏森林。只能留在家乡学大寨。结果一个冬春菇民无事可做,天又冷,唯有上山砍柴烤火,结果人更穷了,而外省山区少了浙江人种菇,收入也少了,这一举动事与愿违。


  以优势产业取代香菇,是必然规律


 香菇、木耳适合闽、浙山区现阶段发展水平。当这些山区经济发展增长,其收水平超过香菇、木耳之生产所得时,将自然地转移至相对合适的地区。上海市嘉定区原马陆公社,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后期至八十年代初,以木屑压块香菇闻名。当地选了一个香菇大楼,四层数千平方,全是压块香菇,由上海农科院食用菌所何园素研究员作技术后盾,一时成为全国的参观与模仿中心。不久,上海嘉定社会经济发展加速,大楼改成了工厂,因为工厂效益比香菇好,农民也成了工人。以后,连大楼也拆了改为他用,这是非常自然的。目前闽、浙沿海经济发展加快,除工厂化的食用菌企业外,菇、耳生产相对减少也是自然的。由政府层面利用行政行为劝退,能否保证其自然转行和经济收入效果如何?值得担忧。


  调整品类,适应市场,伺机而起,更有利于菇农


  自从日本对我国香菇输入实行诸如“产地认定”、“种苗法”、“肯定列表”等反倾销及遏制措施之后,我国主产地菇农蒙受重大损失。特别是2000年我国鲜香菇出口日本一举突破4200吨之后,日本重点在遏阻中国鲜菇进口,首当其冲的便是如屏南、古田以鲜菇出口为主的产地。优质鲜品光面菇(茶花菇)从1994—95年收购价每公斤3—4美元一度降至3—4元人民币。干菇则略有余地,当滞销时可以在冷库内贮藏待售,所以像大甲古田、屏南等地损失较大。

   面对市场价格起伏,菇农利益受损,将古田、云和、龙泉一是改种以内销为主的茶树菇、灰树花、黑木耳等品类,因为其栽培技术大体类似,使用器具——制包、灭菌、接种等大体相同,农户完全可以适应;二是即使香菇也可改变模式,如云和半地下式栽培所产黑而菇产量高,售价也高;江西、福建的埋地菇,即可烘干,亦可鲜销;龙泉查田埋地冬菇与层架式花菇相比,前者省工省材料,因其形状好,肉质厚实,售价比层架式光面菇高出一倍。三改种非木质原料之银耳等品类更是古田之特长。一见香菇市场好转,如2009冬之趋势,立即掉头,这些做法可能比一退了之为好。


  “中国夏菇之乡”这张全牌得天独厚


  现在全国都在争取夏菇的市场份额,可是太难了,因为要在35℃的高温下,找到25℃以下的自然气温,只有在海拔800—1000m以上的地方,才具备栽培,储运的条件。若以人工降温,投入成本又太大,像龙泉只能选择在平地接种培养,运至海拔1000m的龙南乡出菇。屏南县城即处海拔800m,20年前,当全国尚无夏菇批量生产时,屏南即成为出口日本的唯一基地,当年福建农科院洪健尔研究员在那里当科技时副县长,花费了多少心血啊!这也让全国同行十分羡慕,如今公路交通运输条件更好了,冷藏车也极普遍。至于木屑等原料,不能两眼盯在自己的山上。只要种菇效益好,何愁人家原料不送上门啊!像云和菇耳年年栽培7000万袋左右,自己山上根本无人砍木头,原料除近邻各县市外,还从800公里外的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山林场采购,当地木屑粉碎后每吨480—500元,至云和每吨680元,合每市斤0.34元。以夏菇之市场价,木屑再贵也能承受。当然这是一个小小的建议。【独家稿件,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2010年5月

通讯处:浙江龙泉金沙张宅

电话:0578-7211712

E-mail:LQZSC555@163.com

  通知: 本网将发布张寿橙先生有关菇林关系系列文章
  http://www.mbbs.com.cn/dispbbs.asp?boardid=2&Id=24759

  【本网特稿一】用木屑种香菇,还要许可证?
 
  http://www.mbbs.com.cn/dispbbs.asp?boardid=25&id=24797

  【本网特稿二】别让菇农背黑锅——阔叶树骤减的根本原因是营林方针的错误
  http://www.mbbs.com.cn/dispbbs.asp?boardid=25&id=24811

  【本网特稿三】政府层面,如何面对香菇生产与森林关系?
  http://www.mbbs.com.cn/dispbbs.asp?boardid=38&id=24866


  【本网特稿四】古田、庆元蓄积增长,菇林和谐 
  http://www.mbbs.com.cn/dispbbs.asp?boardid=38&id=24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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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0-7-5 08:49:37 |显示全部楼层

官员们想起一出是一出,不经过科学论证,瞎鸡巴决策,一帮狗娘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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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发表于 2010-7-5 09:49:03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田鸿在2010-7-4 21:39:41的发言:
建议论坛管理员不要删除与张老不同意见的跟帖,张老提出的问题既值得深思,也有的地方与张老所谈的恰恰相反。孰是谁非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


有吗?什么帖子被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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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0-7-4 21:39:41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论坛管理员不要删除与张老不同意见的跟帖,张老提出的问题既值得深思,也有的地方与张老所谈的恰恰相反。孰是谁非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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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5 17:42:22 |显示全部楼层

闽北菌林矛盾之我见


 南平市位于福建北部,俗称闽北,是典型的农业市。闽北境内丘陵纵横、山林葱郁,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全市林地179.9万公顷,林木蓄积量1.5亿m3,年提供商品材160万m3,居全省之冠;毛竹林30.7万公顷,占全国的十分之一,年提供毛竹3000余万根.闽北农民自古以水稻生产为主,其它产业较为薄弱,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0年以后,闽北食用菌产业得到迅猛发展,成为福建省食用菌、特别是木腐型食用菌的主产区。2001年,闽北十个县(市)共生产各类食用菌5.6亿袋,产各类鲜菇28.2万吨,总产值9.8亿元。食用菌生产已成为闽北农村增收、农民致富的重要支柱产业。但随着生产的不断发展,食用菌产业内部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尤其是菌林矛盾,已备受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
    1  菌林矛盾之现状
    所谓菌林矛盾,是指因食用菌生产大量消耗森林资源而给林业资源,尤其是阔叶林资源的保护造成巨大压力,由此在菌业、林业之间所产生的矛盾。食用菌生产,特别是木腐型食用菌生产以阔叶林为基本原料, 随着生产的迅猛发展,菌林矛盾日趋突出。就闽北而言,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食用菌生产消耗了大量阔叶林。据粗略测算,每生产1000袋木腐菌约消耗阔叶树木材1m3。近年来,闽北十个县(市)食用菌年生产量共约5~6亿袋,其中木腐菌约占70%,约3.5~4.2袋,以此推算,全市每年食用菌生产约消耗阔叶林约40万m3左右。扣除生产中使用部分枝桠等林业采伐剩余物及锯屑等林产品加工下脚料,年消耗量达25-30 万m3,数量十分惊人。二是生产上资源浪费严重,出于对生产成本的考虑,许多阔叶林伐区剩余物未能用于食用菌生产,大部分是作为薪柴运往外地销售或腐烂于山场,而菇农种菇时则就近上山砍树,且绝大部分未依法办证采伐。同时,由于菇农普遍缺乏森林资源保护意识,砍树种菇时,砍近不砍远、砍直不砍弯、丢梢弃枝等现象十分普遍,部分菇农砍下树木的利用率甚至不足50%。闽北山区虽林木葱郁,但松、杉等针叶林的比重很大,阔叶林的面积和蓄积量都十分有限,若毫无限制地消耗下去,不出几年,闽北的阔叶林将消耗殆尽,不但危及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和整个生态环境,同时也必将导致食用菌产业本身的消亡。这是一个十分严酷的现实,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关注与深思。
    2  菌林矛盾之认识
    菌林矛盾已是不可回避的现实,但对菌林矛盾也应有全面、客观、正确的认识。现在菌林矛盾的呼声日益高涨,这完全可以理解,也应引起充分重视。但问题是不少同志认为,食用菌生产是造成目前阔叶林资源枯竭的罪魁祸首。一谈到食用菌就与毁林混为一谈,认为食用菌生产应该予以限制甚至制止。似乎只要不生产食用菌,阔叶林资源就没有枯竭之虞。笔者认为这些观点失之偏颇或带有明显偏见且。首先,食用菌并不都消耗林木。许多草腐菌生产的本身就无需消耗林木资源,如蘑菇、草菇、姬松茸等;而且许多木腐菌的栽培现在也不消耗林木,如银耳、竹荪、茶薪菇等;另外,随着近年珍稀食用菌生产的迅猛发展,耗木食用菌的生产比重逐年下降,如建阳市耗木食用菌的比重就从1999年的62%下降到2002年的39%。其次,食用菌生产不是导致阔叶林枯竭的因素。我们姑且不去回顾五十年代大炼钢铁时砍了多少原始森林,也不去计算过去相当一段时间内,毁阔叶林种针叶林的造林政策使多少阔叶树毁于灰烬,甚至也不论“以林换路”等短期行为使多少葱绿的青山一夜之间变为荒芜之地,仅从目前农村炊用薪柴的用量来看,问题便可见一斑。闽北农户约60万户,据调查测算,每户农民年消耗薪柴约5m3,其中80%左右系阔叶林木材。这样仅农村薪柴一项,全市年消耗阔叶林木材就达240万m3,而闽北近年来每年生产各类食用菌约5—6亿袋,扣除利用林产品下脚料,年消耗阔叶林木30万左右。也就是说,闽北每年的薪柴消耗量可用于8年的食用菌生产。此外,近年来在闽北许多县(市)兴办的高密度纤维板厂所消耗的林木资源也极为可观每个厂年消耗木材都在10万m3以上,成为新的资源消耗大户。因此,目前阔叶林资源匮乏是由于多种历史和现实的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在闽北形成规模仅十余年的食用菌产业不可能是唯一或主要的因素。尽管食用菌生产的确消耗一定木材,给森林保护造成一定压力,但对农民增收、农村稳定所发挥的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样有目共睹。因而在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农民尚未找到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情况下,简单、武断地放弃或限制食用菌生产是不科学的,也是不可取的。从另一个角度看,我国已加入世贸组织,市场国际化已成为必然趋势,以闽北农业现状,在短期内要与西方大农业争夺国际市场是不现实的。而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食用菌生产在山区农村中的作用则将在我国入世后日益明显,优势将逐渐放大。在此背景下,因噎废食,限制食用菌生产都是不明智的。 
    3  菌林矛盾之对策
    从目前闽北农村、农业的局势看,食用菌生产在今后一定时期内仍将是农民增收的重要产业。但若以掠夺森林资源、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眼前利益,既得不偿失,也必将重蹈一些地方菇兴林毁、林毁菇绝的覆辙。而解决菌林矛盾必须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依靠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政府各有关部门、科研、推广机构和广大菇农的密切配合,采取行政、技术等多方面的综合措施,方能尽快取得成效。就闽北而言,首先要在农村大力宣传生态资源保护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提高广大菇农爱护森林资源的自觉性,鼓励菇农利用伐区的剩余物、毛竹林内散生杂木生产食用菌,并加强《森林法》的执法力度,严禁乱砍滥伐;其次,要在农村大力推广沼气灶、液化气灶,以减少薪柴的消耗量,若能节约20%的薪柴,便可以满足生产的需要。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限办或停办那些资源消耗量大,对农民增收、财政增税以及社会就业等方面作用不大的林产品加工企业,以减缓林木资源的消耗速度;第三,要充分利用闽北数量丰富,木质素、纤维素含量较高的材料代替部分木材生产食用菌,如修剪下的锥栗等果树枝条、改造老茶山砍下的茶树枝干等等;同时推广菌草技术,支持利用谷壳、竹屑栽培食用菌的研究、试验与推广工作;四要加快食用菌速生丰产专用林的营造速度,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鼓励菇农利用荒山空地营造萌芽力强、生长快、生物量高的树种,以满足长远的生产发展需求;另外,闽北山区土层深厚、土质肥沃、雨水充沛,树木自然更新能力强,可以考虑允许对现有天然林进行轮番择伐。只要科学择伐,严格控制择伐强度,并对择伐迹地进行封山抚育,不出几年择伐过的森林照样郁郁葱葱、生机盎然,既可做到充分利用、又不至破坏森林。

      这是几年前的文章,当时“闽北某县提出退菇还林,菇县不种菇的举措”还未提出,但菌林矛盾的呼声已不绝于耳。现在看来文章不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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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0-7-5 22:50:34 |显示全部楼层
要说大规模毁林,当然该追溯想到左到极致的大跃进时期,白痴无知所致恶果与菇农无关。近些年,东南及中西部省份不断出现要限制香菇、黑木耳等木腐食用菌生产的声音,说明菇林矛盾有愈来愈烈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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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0-7-6 08:31:02 |显示全部楼层
林是毁了 但是菇农毁一大半还有的是企业毁的.以前国家提倡植树造林 现在是搞城镇一体化类 刚种10年的树 都被毁的一根不剩建工业区了.国家的风刮的也是东一阵西一阵的让人摸不着头脑了 .以前是退耕还林现在是开山建厂 .谁对林业上有研究啊 一次毁10公顷的林地需要那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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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0-7-12 22:52:50 |显示全部楼层
换一届领导,就来一个决策,这是国策,草民们懂啥,再啰嗦抓你当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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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发表于 2010-8-31 15:31:57 |显示全部楼层
,.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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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0-9-28 10:21:27 |显示全部楼层
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香菇生产用材清理工作的通知
2010-3-8 11:28:36 来源:中国·长汀 作者:县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保护好有限的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国土生态安全,加快山青水秀、业兴民富、安定和谐的海峡西岸西部名城建设步伐,根据县委关于“从2009年12月1日起,对全县砍伐劈杂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从2010年起,原则上全面封禁三年”的精神以及《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利用阔叶林进行香菇生产的通告》(汀政[2005]12号)和《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木屑香菇种植管理的通知》(汀政办[2006]129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对种植香菇用材进行全面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禁止利用阔叶树生产香菇。自2010年9月1日始,全县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阔叶树(含杂枝桠材、杂木屑)生产香菇,违者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二、全面清理香菇种植用材。自2010年3月5日始,对现有香菇种植用材开展清理整顿行动。由县林业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以乡镇人民政府为清理责任单位,各乡(镇)要对本辖区内现有香菇种植户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逐户登记造册,查清、核对生产香菇所用木屑、木材的来源及数量。

  三、严厉处罚违法行为。对无法提供木屑、木材合法来源证明或超数量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没收,并处价款(木屑按200元/吨,575筒为1吨;木材按400元/立方米)30%的罚款。对种植香菇或搭建菇棚的,按《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乱砍滥伐或无证收购行为,情况严重,达到立案标准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折除菇棚、恢复原貌。自2010年9月1日始,所有菇农必须自行折除菇棚,恢复原貌,拒不拆除的由有关部门强制拆除。

  五、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乡(镇)和县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香菇生产用材管理的宣传解释工作,特别是要深入群众做好菇农的思想工作,并切实帮助原种植香菇的农户解决实际困难,努力为加快长汀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加强清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要建立禁止用阔叶树种植香菇的长效机制,各乡(镇)要对此项工作长抓不懈,防止时松时紧,防止反弹。县效能办和县林业局要加强对各乡(镇)清理整顿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保障清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



二○一○年三月五日
文号:汀政办〔2010〕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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