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菇论坛首发】今年发生菇农与政府官员冲突多起,很遗憾,处理结果让我很受伤。当一起起事件冲突发生时,有的公仆不是带着深厚的感情去做各方菇农的工作,而是互相推诿扯皮甚至是采用压制,
在这样的公仆看来,敢于站出来“闹事”的人,都是一些“刁民”;对付“刁民”,有效的办法只能是“以硬对硬”
可笔者详细翻阅共和国的每一个公仆的词典里,没有也不该有“刁民”一词
我们的领导干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组织者、带头者,而不是矛盾的制造者和加剧者,要依法律、按政策办事,防止搞强迫命令,颐指气使,滥用权力。没有善于做菇农工作的本领,轻率地视菇农为“刁民”,就不可能化解矛盾,赢得民心,确保社会长治久安。
众所周知,改革进行到现在,已形成了不同的社会阶层和利益集团,内部的各种矛盾冲突日益显性化。因此,公仆们就更应当从法律的角度,站在公平、公正与正义的立场上,依法律、按政策办事,重视解决事关菇农利益的各种问题,有效协调各方利益,努力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的稳定和谐。
然而,既为改革攻坚,社会矛盾的化解,利益的协调并非易事。如菇农征地拆迁等领域,有的地方就曾经发生过比较激烈的冲突。当冲突可能发生以及发生时,有的公仆不是带着深厚的感情去做各方菇农的工作,而是采用压制手段。因为在一些公仆看来,敢于站出来“闹事”的人,都是一些“刁民”;对付“刁民”,有效的办法就是“以硬对硬”。
何为“刁民”?刁者,狡猾、凶狠、无赖、奸诈之谓也。在封建时代,统治者要求百姓逆来顺受。谁要是稍微有点不安分,谁就是“刁民”。尽管各个时期封建王朝都实行高压统治,但由于“刁官”的存在,才会有“刁民”的出现;“刁民”是被“刁官”逼出来的!正因如此,“刁民”一说带有很强的时代烙印。
我们国家是一个法治的国家,有守法的公民,也有违法的公民,同时还存在着犯罪分子,但就是没有“刁民”。在食用菌行业中许多情况下,那些被称为“刁民”的菇农,他们其实不过是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虽然他们有时表现出不是循规蹈矩,有时也出现维权过当的问题,但始终是法治国家的公民;他们有权依法维护自己正当的权利。若将他们视为“刁民”,那么这样的公仆又是什么呢?岂不是自己把自己放在了“刁官”位置上?位置错误,立场自然也要发生偏移,进而在疏导、协商、调处利益和问题时,不仅不能化解矛盾,反而可能成为矛盾的制造者和加剧者。要想这样的公仆“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无异于缘木求鱼。因此,视菇农为“刁民”不是一个小问题,而是一个原则和干部基本素养问题。共和国的每一个公仆的词典里,没有也不该有“刁民”一词。参考文献略【作者myb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易菇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