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骗取了全国各地天麻种植户的80余万元的段学义,被河南省陕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7月,被告人段学义申报成立三门峡市森源食药用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元。为达到注册资金100万元的目的,段学义指使他人以刘德常为名虚设帐户,在该帐户上虚存40万元,汇入森源食药用菌有限责任公司帐户,出具森源公司100万元的注册资金证明,于2000年7月26日注册登记成立了森源公司。公司成立后2000年至2003年,被告人段学义以三门峡食用菌研究所、三门峡市森源食药用菌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进行大量有关天麻种植的虚假广告宣传,以包种植、包回收及巨额利润为诱饵,提供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天麻种子及菌种、菌棒,导致天麻种植户无法种植成功。骗取了全国各地大量天麻种植户的钱款共计793891元,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宣判后,被告人段学义不服提出上诉。目前该案正在三门峡市中级法院二审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