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端 发表于 2011-11-16 12:20:24

田鸿 发表于 2011-11-16 13:48:26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香菇人</i>在2011-11-16 10:21:01的发言:</b><br/>菇海的心态是.天下之大.为我独尊.在这个坛里不管你的文笔多么华丽.也改变不了网友对你的评价.因为你一而再,再而三的前科太劣质了.不明白这点.你将终身自禁. </div>
<p><font color="#ff0000" size="4"><strong>如果菇海真有实在的本事,那他独尊天下也就罢了,我等也需好好的向他学习,虔诚请教。可是,直到今天,除了一篇仍然处在假想中的“平菇工厂化”帖子外,除了空气,什么都没有。</strong></font></p>

无端 发表于 2011-11-16 12:54:14

田鸿 发表于 2011-11-16 13:08:13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无端</i>在2011-11-16 12:54:14的发言:</b><br/>
<p><br/><font size="4"><strong>在虚拟世界里一个不敢也没有公布真名实姓的人,是没有名誉权的。另外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客观要件是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strong></font><font size="4"><strong><u>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br/><br/></u>我的确说你是骗子。但是不是捏造!你不能合理把“初探”19楼229楼,删掉的香菇出菇农哭原32楼36楼,真假师傅求鉴定108楼111楼这些解释清楚,把那些你口中的“穷你半生经验总结”的技术里的漏洞解释清楚,我只能给你定性为 <font color="#ff0000">骗子</font>!</strong></font></p></div>
<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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