菌邻天下 发表于 2011-9-17 11:14:48

<p>别听77的,为了保护公众隐私,偷拍偷录是不允许作为法庭证据的,你录了也白录<br/>还是多看看管理办法,扣扣字眼,法律很多漏洞可以钻的</p>

蘑菇仓库 发表于 2011-9-17 11:01:02

田鸿 发表于 2011-9-17 12:31:00

没有证据,什么都是空谈。最直接、简单的就是死不认账,因为一,农业局的人没有当场抓住你销售的证据;二、即使农业局的人要按菌种管理办法来对付你,他一无你销售的证据,二无检测能力。三,即使农业局的找卖你菌种的菇农来当证人,你也可以不认账,没有销售证据嘛。不过,话虽然这么说,估计你打这个官司会耗费你大量的时间,你看看值不值?

香菇人 发表于 2011-9-17 12:45:02

<p>不是菌种厂不受菌种法制约.自用菌种允许少量转让或交换.</p>

香菇人 发表于 2011-9-17 12:53:31

菌种法针对专业菌种生产厂商.对菇农生产自用菌种没有约定.而且允许少量多余菌种转让和交换.记得这是我在考母种生产技术员资格证时好象有这一考题.

双孢菇装备 发表于 2011-9-17 13:50:03

&nbsp; 注意诉讼方的诉求 呵呵 针对几点阐明自己观点 弱势者的无奈之举是会被同情的,只是在辩论时 别太强势 得理不让人会令人生厌,为自己辩解的最有效方法是 没接受过这方面知识的宣讲,自用 扩散给不会育种的同行用 不该是被限制吧。。。示弱 行为又无危害 何罪之有???

myb 发表于 2011-9-17 14:24:06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到了农业局,执法队长愿朝晖把一些想关手续i告知我,这样到11点,去饭店副局长,执法队长,执法人员,七七八八一大些人,大吃一顿,花费不多1000元左右。酒足饭饱后,愿朝晖讲以后找我没问题。数日后,我带相关手续兴致勃勃,找到执法队长,他简单看了几眼,说你差一个验资证明,你去办一下。2010年夏天到了,愿朝晖打电话说;‘你吃肉,让弟兄喝点汤’拿两千元,你就不用办证了,满城县我说了算, </div>
<p><font size="4"><strong>这些有无原始证据?饭店的发票在不在?有无旁证?这些很重要!不是你不想办证,而是那位姓愿的以种种借口推诿不办,借机盘刻楼主!<br/>蘑菇人、天鸿、香菇人等众多中肯的建议,我希望楼主能采纳。没什么大不了的,对付贪官污吏就应该以毒攻毒。还有至今我没清楚楼主是菇农身份还是在工商局注册的企业?这也很重要!如果是菇农,什么都好办,就采纳天鸿的建议!</strong></font></p>

jisenjunye 发表于 2011-9-18 12:05:31

食用菌之所以发展壮大,走向百姓餐桌,能使棉籽皮,玉米芯,锯末变废为宝。原因是有这麽一群人,从事食用菌比较早做点菌种除自己用,供乡亲用,帮助乡亲联系收购客商,这就是农村经纪人。在全国哪个农业局,能心平气和象办理驾驶证一样,通过考试帮助这些人。全国我们这类人太多,太多。但我们稍不留心,就会钻入行政执法的圈套。请客,送礼。稍有招待不周,把你起诉到法院。这叫请君入瓮,慢慢修理你,浪费你的精力,浪费你的钱财,农业局你不帮助我们这群人也罢,上级给的扶持资金我们不要。我们造福百姓,让百姓冬闲正点钱,养家糊口,贴补家用,供子女上学,菇农有点问题,我们要亲临现场,从来不收一分钱,但你们何必害我们,你难道不是农民的儿子,你拿着谁给你们的工资、你们不明白吗、。为了生活我们如履薄冰,最后要到法院,到庭,应诉。难道这是我们理想中的社会,我在沉思,在沉思,,,,,,权衡应对此事。

人生就是扯蛋 发表于 2011-9-17 23:06:27

<font color="#0000ff" size="5" face="楷体_GB2312">韩寒真是人才啊!骂人不带脏字,还让观者大呼过瘾!<br/>另外对楼主的遭遇深表关注和感同身受。唉,操蛋的社会,蛋疼的环境。</font>

发酵罐 发表于 2011-9-17 21:55:47

<p><font face="Verdana">韩寒:我们国家有一个部门,叫做信访办。古代老百姓受了当地官员的冤屈以后,就会上京告御状,运气好的还能拦到当官的轿子,运气最好的能遇见微服私访的皇帝,这些小概率事件乃是支持整个社会对公平正义向往的精神支柱。到了现代,领导们都换上了好车,不能再用拦轿子的方式自杀了,更大的领导由于电视曝光率很高,也不能微服私访了,就算下乡,最多也是去一些当地领导特地安排的影视基地,和一些农民艺术家们进行表演,但那都是影帝们在飙戏,和老百姓的关系不大,信访办是很多遭受了不公正待遇的人们唯一的出路。</font></p>
<p><font face="Verdana">当然,很明显,他们想的太天真了,在一个司法不独立的国家,你怎么能指望突然会有一个政府部门为你出头呢,一个小朋友打你一下,他妈妈骂你一句,他爸爸还揍你一拳,你去他爷爷那里举报他儿子和孙子,你明显是还欠踹你一脚。虽然他们那挑高三十米的办公楼大堂里可能挂着诸如为你服务等文字,但人家是把这个当书法作品在欣赏,你怎么能把这个误会成人家的行动纲领呢。</font></p>
<p><font face="Verdana">于是,在明白了上访乃是自投罗网主动进入黑名单以后,越来越多的人碰壁以后想到了媒体,追求公正就变成了和追求女人一样,只要搞大了,这事就成了。毫无疑问,中国的媒体人和中国的公务员是有着本质区别的,每个职业都有每个职业的追求和素养,媒体人基本上是有自己的媒体理想和新闻追求的,虽然他们也不能违反每天下发的禁令,但是只要在他们的能力范围以内,他们都是嫉恶如仇的。再比如车手,职业追求就是开的快,演员,职业追求就是演的好,但是我始终无法知道公务员们的职业追求是什么,是办公务么。也许他们的职业追求就是好吃好喝,游手好闲,察言观色,见风使舵,最终顺利变成官员,可以有权有势有灰色收入。恰恰因为他们没有正当的职业追求,所以他们没有职业素养。基本上,上访者在他们眼里都是没有大局观的刁民。</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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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ont face="Verdana">很多受到了不公正待遇的朋友们把我当作了媒体,在杂志的稿件和我每天收到的信中,有不少都是希望我主持正义,帮他们写一写,让他们的遭遇引起媒体的关注。我每封信都认真的看了,但是我非常的无奈,这些事情在你们家庭的身上是个沉重的负担,但是对于新闻媒体,这已经失去了新闻价值,我相信就算我为你写一些什么,也不会有传统媒体的关注。而一件事情的解决,往往需要很多传统媒体的帮助才可以,领导才会出来装腔作势的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信中最多的是某个小区交房质量很差,某个小区边上是个垃圾站或者变电站,还有最多的就是我被强拆了。你如果被强拆了,那不是新闻,那是生活。如果你本人没有烧焦,还能收发邮件,全家老小全部健全,那就是幸福生活,你应该感谢国家。</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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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ont face="Verdana">最惨的一封来信来自于一个外地来的朋友,所有的材料都很全,内容是一家人被强拆了,还有人受伤,家里的大部分面积被算成了违章建筑,他们去北京上访,结果材料被退回到省,省退回到市,市退回到县,县退回到村,然后每逢国家重大节假日,他们一家都被联防队监控起来,以防破坏和谐气氛。最后他们告到了法院,法院居然受理了。</font></p>
<p><font face="Verdana">天哪,法院居然受理了,法院难道不是政府的一个服务机构么,怎么会受理此案呢?我迫不及待了翻到了下一页。</font></p>
<p><font face="Verdana">在这一页里,法院居然很快判决了,判决的结果是原本政府要赔受害者二十万的,现在政府只需要赔十万。</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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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ont face="Verdana">在我收到的这些信件中,我并不能公布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并没有核实过,但是我个人又没有能力去核实这些。虽然我相信大部分都是真实的,甚至全部都是真实的,最多就是在艺术上多写了一些对自己有利的内容,但是对事情的大局上并无影响,操蛋的肯定是对方。对于这些需要帮助的信件,我觉得自己非常的无力。当然,他们并不是希望我能够为他们带来曙光,他们只是在不停的向所有他们能想到的渠道尝试。</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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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ont face="Verdana">当然,真正苦难深重的人已经未必能够申诉,对于在正在申诉自己苦难的人,他们始终没有一个申诉的途径,他们曾经向干部申诉,后来发现好像除了干部以外也没其他什么人欺负他们,于是他们向组织申诉,后来发现组织是由大大小小的干部组成,然后他们找到了信访办去登记了一下自己,以便于公安机关监控,最后他们到法院去缴纳了诉讼费,这条路上绕来绕去都是敌军,于是他们另辟蹊径,他们找到了媒体,但是发现苦难者太多,自己的苦难不够深重,没有达到新闻的级别,然后他们找到了网络,但是发现倒霉蛋太多,他们的倒霉不够独特,没有达到被顶的级别。</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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