蘑菇人 发表于 2004-4-21 20:29:12

福州食用菌出口面临"物种壁垒"考验

  本报讯(记者黄玉妹通讯员朱少华)日本于4月1日起实施的《种苗修正案》,将对我市食用菌尤其是香茹鲜品的出口造成较大影响。根据日本这项法案,擅自利用日本植物种源生产或改良的农产品,要向日本缴纳专利费。面对这一新的“物种壁垒”,有关专家呼吁,国内亟须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尽快制订相关的新品种检测标准。
  该项法案规定:未经缴纳专利费,擅自利用日本植物种源生产或改良的农产品的,个人侵权者将被处以300万日元以下的罚金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法人企业侵权的,可最高处以1亿日元的罚金。

  记者从市食用菌办了解到,2003年我市食用菌鲜品生产总量达15.8万吨,总产值5.96亿元,出口创汇3200万美元,成为我市农产品出口的优势产业,其中大宗产品如香菇、蘑菇等食用菌鲜品主要销往日本。预计今年我市食用菌总产量16.3万吨,比增6.1%,总产值6.32亿元,比增6.0%。

  据了解,日本进口商常常会以种植日本农作物品种作为进口的条件,我市出口的包括食用菌在内的许多农产品种源,都是从日本直接引进或由日本品种改良而来。日本食用菌注册保护范围较广,截至2002年底,日本已经公布实施保护的食用菌有22类,通过注册保护的品种有145个。基于上述因素,一旦所有利用日本种源的产品都要被加收专利费,我市食用菌出口必然受到冲击。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食用菌分会相关人士介绍,相对于出口的强劲增势,食用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相对滞后。早在1996年,我国就出台了食用菌管理暂行办法,但迄今为止还没有建立食用菌的菌种注册登记保护制度。此举致使我国自主研发的食用菌品种面临着无法得到专利保护而逐渐流失的窘境,福州市的情况也类似。

  省、市食用菌办有关人士提醒,相关研究机构和企业亟须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当务之急是将食用菌纳入到作物品种的审定和认定体系中,尽快建立菌种登记制度。同时,制订相关的新品种检测标准和加强对育种等基础性研究的投入。据了解,目前,农业部已指定上海农科院食用菌研究所尽快制订相关的新品种检测标准。我市应选择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质菌种作为突破口,积极应对日本“物种壁垒”的考验。

luzhln 发表于 2004-4-22 21:38:41

地方保护主义不只是中国特产呀!但别人更科学——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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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c 发表于 2004-8-13 11:10:53

用手踢球的家伙们,恶心至极!

仙人掌 发表于 2004-8-10 02:09:04

反正是日本鬼子的阴谋。

honge 发表于 2007-6-10 08:48:34

<p>大家好呀,我可以问个问题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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