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我1977
发表于 2012-4-11 12:53:30
哈哈哈......原来不是向李老师请教问题来的{:soso_e128:}...醉翁之意不在酒啊!{:soso_e128:}
李永国
发表于 2012-4-11 13:22:54
发现这位0816网友与那位骑马的“老师”网名有一拼啊!
还是我1977
发表于 2012-4-11 13:58:11
李永国 发表于 2012-4-11 13:22 http://bbs.emushroom.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发现这位0816网友与那位骑马的“老师”网名有一拼啊!
就是不知道,这是他第几个马甲了?
还是我1977
发表于 2012-4-11 14:20:33
[发帖际遇]:还是我1977 乐于助人,奖励 3 点 贡献.{:soso_e120:}{:soso_e120:}{:soso_e120:}
还是我1977
发表于 2012-4-11 15:24:40
huzhentao0816
发表于 2012-4-11 15:37:00
还是我1977
发表于 2012-4-11 15:59:05
huzhentao0816
发表于 2012-4-11 16:29:38
本帖最后由 huzhentao0816 于 2012-4-11 16:31 编辑
还是我1977 发表于 2012-4-11 15:59 http://bbs.emushroom.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还是先拿出,你53楼所指,本人攻击网友施金驰、香菇人、天宇 、民、珍菌、项文贵、等等网友的证据来{:sos ...
呵!先就菇海而言,因其与张海游的工作纠纷这一事件,你有何权力对菇海进行言语攻击,毁其名誉,并致使其丢了饭碗?你是事件的当事人吗?你是菇海的债权人吗?民事诉讼还是要讲求流程的,你以第三者的身份参与,最多只是个证人,可你的证词又在哪里?这不算攻击算什么?其他人的证据我暂不一一列举,我没有义务让自己的意识被你牵着走,更没有那么多的时间与精力去和你耗,既然有勇气去说我是马甲,就不要绕来绕去,先把马甲一事说清楚。
还是我1977
发表于 2012-4-11 16:50:11
huzhentao0816
发表于 2012-4-11 17:06:19
还是我1977 发表于 2012-4-11 16: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事有前因后果,你53楼先说我攻击网友,你又没有举出证据来?你去看看,我说马甲是第几楼?
打不比方—— ...
哈哈,看来你只会绕来绕去啊,观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反而显得你理亏啊!我已经举出了第一证据,你是不是也该举你证实我是马甲的第一证据啊?
在《警告菇讯》中,你侵犯我言论自由权一事,还没了结呢,是不是也应该先清一清啊?这可是更早的事呢!当然你说我们大讲堂的人是饭桶,你是否应该也就此向我们致歉啊?你说菇讯论坛是鸟人,就应该去菇讯论坛公开致歉了,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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