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菇 发表于 2011-7-28 22:07:50

新闻调查:全州180多户菌农拒还480万贷款背后原因(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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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align="center"><img border="1" alt="2009年的部分“问题”菌种还没处理" src="http://photocdn.sohu.com/20110728/Img314831370.jpg" width="400" height="601"/></div></td></tr></tbody></table></div>
<div align="center"><font style="FONT-SIZE: 12px">2009年的部分“问题”菌种还没处理</font></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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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align="center"><img alt="去年10月,时任会长的唐某“失踪”,全州县食用菌协会也就人去楼空了" src="http://photocdn.sohu.com/20110728/Img314831371.jpg"/></div></td></tr></tbody></table></div>
<div align="center"><font style="FONT-SIZE: 12px">去年10月,时任会长的唐某“失踪”,全州县食用菌协会也就人去楼空了</font></div><br/>  桂林生活网讯(记者蒋扩 文/摄)有人说,“广西食用菌要看桂林,桂林食用菌要看全州,而全州食用菌要看绍水。”从这句话,可以看出食用菌种植在全州的兴盛。<br/><br/>  食用菌的种植是一件很花钱的事,从基础设施、引进菌种到栽培技术,都要比其他农作物花费更大。一直以来,全州的食用菌种植户都与当地银行关系密切。菌农们从银行获得资金支持,发展种植业,同时助推当地银行业的繁荣。<br/><br/>  但最近,全州180多户菌农却拒绝归还当地农行、信用社贷款480余万元,让人出乎意料。<br/><br/>  是什么原因,让菌农们甘冒丧失信用、得罪“财神”的风险,自断今后资金支持之路?<br/><br/>  <strong>1 拒绝还贷的菌农</strong><br/><br/>  “我们去催还贷款,他们(指菌农)有的讲无力还贷,有的竟然讲问题出在我们银行身上!”全州县农村合作银行稽核监察部的调研员蒋华在接受采访时连声感叹。<br/><br/>  他介绍,2009年7月,该行集中向全州县绍水、龙水、咸水、才湾、永岁、两河、蕉江等7个乡镇的一批菌农提供贷款支持。<br/><br/>  现在仍拖欠贷款不还的180多户菌农,向银行贷了480万余元,<br/><br/>  从2010年4月以来,银行多次派人下乡催讨还贷,但这批菌农却拒绝还贷。<br/><br/>  “比如龙水镇,当年种香菇的菌农共贷款73万元,至今一分钱本金没收回,只收到个别菌农归还的利息。”<br/><br/>  “我们每次去,他们都讲问题出在我们身上,把我们搞得莫名其妙。”蒋华说,“他们说,要是银行当时不贷款给他们,就不会发生现在的事了。”<br/><br/>  当地农行办公室主任郑岩也向记者介绍说,他们向菌农催讨贷款的情况也和农村合作银行差不多。<br/><br/>  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菌农为何不愿还贷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让他们觉得银行当初不该借钱给他们?<br/><br/>  永岁乡一些菌农告诉记者:“因为厂方和食用菌协会的工作失误,我们种香菇失败了,现在基本生活都成问题,哪有钱去还贷款?”<br/><br/>  记者了解到,菌农所说的“工作失误”,指的是厂方突然撤走技术人员、中止技术服务,再加上有些批次的菌种有问题,造成不长菇或出菇量少。<br/><br/>  但这和银行有什么关系呢?<br/><br/>  有菌农向记者透露:“我们种菇失败,和食用菌协会的前会长唐某有很大关系,我们又没法找他算账,就想通过不还贷款,让银行去把唐某逼出来,因为当初我们贷款时,是协会和唐某作的担保。”<br/><br/>  看来,在菌农们和银行之间,县食用菌协会和会长唐某是一个关键环节。<!--page--><br/><br/>  <strong>2 食用菌协会的冷清</strong><br/><br/>  近些年,广西食用菌生产发展很快,从2006年开始总产量仅次于福建省,已排在全国第二位;而广西食用菌协会最近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区2010年度食用菌产量、产值前三名分别为桂林、南宁、来宾。<br/><br/>  对此,业内人士称,“广西食用菌要看桂林,桂林食用菌要看全州,而全州食用菌要看绍水。”<br/><br/>  所以,2004年成立的全州县食用菌协会,牌子就挂在绍水镇。这里曾是绍水镇上很热闹的一个去处,协会会员在这里培训,来来往往的客商在这里收购、加工食用菌。<br/><br/>  7月22日上午,记者来到绍水镇。镇政府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多年来,绍水镇因食用菌产量多而被誉为“桂北食用菌大镇”,去年,全镇种食用菌的农户有8200多户,种植总面积超过了320万平方米,约占全县食用菌种植面积的三分之一。<br/><br/>  在镇上的“全州县食用菌协会”门口,记者却看到铁门被一把大锁锁着,大门旁边堆着一些树蔸,上面爬满了牵牛花。<br/><br/>  协会的“培训学校”、“会长办公室”、“电脑室”等牌子还在,但里面的房间却大多空着。<br/><br/>  新任的全州县食用菌协会会长唐献金告诉记者,协会今天的冷清,主要与2009年180多户农户种香菇失败了有关。<br/><br/>  “当时唐某任协会会长,我是副会长之一,”唐献金说,“为菌农提供贷款担保的协会也受到了影响。”<br/><br/>  “去年10月,唐某突然"失踪",协会的办公用品也大多不见了,协会工作几乎处于瘫痪。”唐献金有些黯然地说。<br/><br/>  县农业局局长唐一兵介绍说,该协会的现状已引起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目前县里、镇里正采取措施,争取让协会的工作尽快正常开展起来。<br/><br/>  此外,为消除不利影响,县里将抓好今年1000亩秋冬菇连片种植示范基地建设,现已派工作组进驻绍水。<br/><br/>  <strong>3 一次失败的种植</strong><br/><br/>  记者多方设法,在外地一处建设工地见到了“失踪”大半年的全州县食用菌协会前会长唐某。<br/><br/>  唐某没有避讳记者的采访,他坦言,种食用菌使他脱贫致富,也使他一贫如洗,前不久,妻子也跟他离了婚。<br/><br/>  唐某说,他从1988年开始种植食用菌,2004年与另外4人发起成立了全州县食用菌协会,会员达到3000多人,遍及全县18个乡镇,带动全县2.2万多户菌农。<br/><br/>  “2009年5月,县里组织我们到外地考察食用菌种植技术,随后以协会名义与浙江省缙云县华东香菇保鲜厂签订《香菇产销合同书》,约定由厂方提供菌种、技术服务,并以最低保护价收购鲜菇。”唐某说。<br/><br/>  接着,协会为180多户菌农担保,向银行贷款480万余元。<br/><br/>  “在合同约定期间,有部分菌种确实有问题,厂方明显有责任。”唐某说,但协商没有结果,于是协会在2010年10月将厂方告上法庭,此案现在还没有最后审结。<br/><br/>  但唐某也认为,菌农们在这次种香菇失败中,也有一定责任。<br/><br/>  “比如香菇到了采收期,菌农却想等香菇再长大些才出售,而厂方则要求适时采摘,在遭菌农拒绝后,他们就撤走了技术人员,菌农则"暂扣"厂方冷藏车,导致后来香菇无人收购,出了问题又没有技术指导,损失越来越大。”<br/><br/>  “受了损失的菌农就围攻殴打我,在永岁、蕉江等地,我挨打了几次。”唐某说,这次“失踪”主要是躲避追打,另外也想打工挣点钱。<br/><br/>  “等条件成熟时,比如法院的判决有了结果,我一定会露面,给菌农们一个说法。”唐某说。<!--page--><br/><br/>  <strong>4 农村专业协会的“瓶颈”</strong><br/><br/>  一个曾经轰轰烈烈的食用菌协会,如今门庭冷落;一个曾经是农民致富带头人、极受欢迎的能人,如今却为了躲避乡亲们的问责而远走他乡。这种极端的变化,折射出现实中农村专业协会的生存状态。<br/><br/>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自2007年7月1日实施以来,我市农民专业协会迅速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达1590家,直接带动农户14.71万户,引进农作物新品种703个,建立各种高产示范点252个,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产品45个。<br/><br/>  这其中,桂林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推动功不可没。记者注意到,在《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就明确指出,要“全力推进全民创业,充分利用商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优势,在招商引资、抱团发展、壮大产业等方面发挥作用”。<br/><br/>  在全州县,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也一直对农民专业协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很重视,想方设法创造条件,为农民增收奠定基础。<br/><br/>  “去年,各个协会会员的家庭,比没有加入协会的农民家庭增收近4000元。”全州县工商局唐学义局长告诉记者,2009年种香菇失败的菌农其实在当年全县2.2万多户菌农中所占的比例还不到1%,那只是偶然的个案,而且他相信这些菌农的维权问题最终是肯定能得到妥善解决的。<br/><br/>  确实,活跃在桂林农村的这些协会,不管规模大小,他们都有各自的章程,在产、供、销上因地制宜形成了自己一套管理方式,即“民办、民管、民受益”,有效地解决了农民单枪匹马闯市场难,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情,促进了农业增效,也加快了农民增收的步伐。<br/><br/>  但这些协会发展壮大到今天,其所面临的“瓶颈”问题需要我们正视。<br/><br/>  这个“瓶颈”就是协会各方的诚信问题。<br/><br/>  全州县食用菌协会前会长唐某说,按照协会和菌农的合同约定,双方履行合同后,协会确实能得到一定回报,但这个过程要求双方都要讲诚信,否则就会影响到农民对协会的信心。<br/><br/>  “所以我认为,在这次协会与厂方及农民的纠纷中,菌农、厂方、协会谁都不是赢家。”唐某说。<br/><br/>  该协会副会长周命松也认为,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的形势下,专业协会与农民之间都应遵守诚信原则,这是维护专业协会健康发展的最重要环节。<br/><br/>  他说,2009年他曾介绍兴安的几个菌农从该协会购进60亩菌种,但后来没有发菌,菌农因此认为协会不讲诚信。<br/><br/>  虽然后来经自治区和市里的专家调查认定不发菌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包括不按时种植以及天气原因的影响等,但菌农们还是因此对协会失去信任,最后经法院判决才解决了问题。<br/><br/>  灵川县潭下镇东头村老秦告诉记者,几年前他经县水果办介绍购进一批“黄花梨”种植,果树挂果后却是“杂梨”,在协会、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协调下他得到了部分损失赔偿,后来又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嫁接了黄花梨,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损失。<br/><br/>  老秦说,个别单位和个人不讲诚信不要紧,只要协会尤其是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重视,一旦出现不讲诚信而发生的利益冲突,也会尽快得到妥善解决。<br/><br/>  <strong>5 需要互信互助的“途径”</strong><br/><br/>  回头来看,在这次菌农拒绝还贷的风波中,最委屈的莫过于放贷的银行了。农民不还贷,担保人又“失踪”,银行资助农民发展生产的一片诚意也被农民们误解,让银行方面感到“憋屈”。<br/><br/>  事实上,这场拒绝还贷风波所涉及的480多万元,在整个全州当地涉农贷款中只是沧海一粟。<br/><br/>  据了解,仅全州农行去年就发放涉农贷款2.5亿多元,收回贷款1.4亿多元;而全州农村合作银行去年发放涉农贷款11.4亿多元,收回贷款近9亿元。<br/><br/>  可见,这些银行与当地农民的关系仍然密不可分,双方的互信互助仍良好地维持着。<br/><br/>  这两家银行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发放涉农贷款是他们的主要业务也是主要任务之一,一方面农民发展经济需要资金,另一方面农民富裕了又能促进金融事业的繁荣,只有互相依靠、讲诚信,才能实现“双赢”。尽管中间出了一些小问题,但瑕不掩瑜,他们会继续坚定不移地支持当地农民发展生产,尽最大能力为农民朋友提供生产资金。<br/><br/>  现代农业的建立,与以往的小农经济截然不同,它更依赖科学的社会化分工和合理的社会化合作,更依赖先进的农业技术和各种与农业生产有关的社会条件。因此,现代农业对资金的依赖性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强烈。全州农村合作银行去年发放涉农贷款11.4亿的数据,证明了银行加农户的合作模式是我们走向现代农业、帮助广大农民更快致富的好途径,这样的途径,值得农民朋友去悉心呵护。<br/><br/>  相信,那些拒绝还贷的菌农,在走出“种香菇失败”的阴影、处理好和有关厂家的纠纷后,最终会欣然走回到与支持他们的银行互信互助的路上来。<!--page--><br/><br/>  <strong>短评: 致富路上切忌因噎废食</strong><br/><br/>  陆汝安<br/><br/>  长期以来,传统的小农经济的特点是分散、规模小,而农业又很大程度上是一个靠天气吃饭的产业。因此,小农经济不管在抵御气候风险方面,还是在抵御市场风险方面,能力都很脆弱。在风云变幻的市场面前,消息闭塞、资金短缺、种养规模小的农民,即使在风调雨顺的年份,也有可能会被市场撕得粉身碎骨。<br/><br/>  而通过“协会+农户”或者“公司+农户”这样的模式,将原来分散的、小规模的农户整合到一起,统一采购,统一技术指导,统一销售,抵御气候风险、市场风险的能力都大为提升。可以说,这是在现有市场经济环境中,对传统小农经济的有益改良。<br/><br/>  当然,这样的模式能够成功,是建立在农民和协会互信基础之上的。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是市场经济得以运转的前提,没有诚信,市场经济就会坍塌。“协会+农户”这样一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诞生出来的小农经济改良模式,同样对诚信有着极高的要求。<br/><br/>  过去的小农经济,由于规模小,各自为战,在运行中呈现出来的特点,往往是各打各的小算盘,或者走一步看一步,守信然诺的契约精神,在这种氛围中难以培育成熟。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协会+农户”或“公司+农户”模式,农户往往跨村越乡,规模很大,在采购、销售、种养等方面,也对协会和农户有更多专业化的要求,协会和农户作为经济意义上的“市场人”,一切行动都必须通过契约来规定,违反合同者,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br/><br/>  因此,全州菌农和协会出现的纠纷,并不是因为“协会+农户”这种模式不适合了,恰恰是因为在运转的过程中,协会和农户对于建立在诚信之上的这种模式还多少有些水土不服。我们现在还无法判断到底谁是谁非,但有一点是很明显的:只要双方信守契约,只要是在法律的框架内,纠纷总是可以解决的。<br/><br/>  我们希望这起纠纷能够尽快得到妥善处置,同时也希望当地的菌农不要因噎废食,对“协会+农户”的模式失去信心。相信,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在双方的友好沟通中,全州食用菌的种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协会+农户”的模式在自我纠错中也能得到完善。<br/><br/>  作者:蒋扩来源桂林生活网—桂林晚报

wo8043450 发表于 2012-5-9 20:19:53

领导层问题。坑蒙劳苦大众。或者说好心,没办成好事,半路想想,承受不了结果,干脆搞点钱闪人。

天上飞的鱼 发表于 2012-5-9 20:43:30

银行也是个饭桶,他们不知道食用菌行业是有很大风险的吗?随便那个人都能种蘑菇吗?可能受哪个广告忽悠了吧,什么种菇技术一学就会······

不大不小菇 发表于 2012-7-10 13:33:39

不要怨天尤人,政府胡思乱想,搞什么公司加农户,这种模式就是祸根。我们有一年接到某合作社菌种订单,但他们等到菌种都出菇了才来提货,为什么?因为菇农打不定主意,直到好不容易开始搞,菌种就那样了,那位合作社的人口气大的很,我们说不行,他说只要他说行就是行。

ecosway999 发表于 2012-7-10 14:35:43

做大做强结果会一目了然,什么原因导致这样的结果,我想作为从事菌类种植行业的我们都心知肚明。悲催 啊政府。

鄱阳湖 发表于 2012-7-10 14:50:29


福建老菇农 发表于 2012-7-10 16:15:23

本帖最后由 福建老菇农 于 2012-7-10 16:17 编辑

难,难,都难啊。出发点是好的,但办好事,需要有多方面协调,只顾自己利益,那就会把事情搞砸。

JSJ 发表于 2012-7-10 16:35:29

本人不看好公司加农户模式,管理风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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