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加强菌业执法之我谈
<p>【易菇论坛首发】 搞好菌业执法工作,是新形势下菌政部门面临的一项十分重要的课题。谈一下这方面的建议。</p>
<p> 一、认清形势,明确执法任务和目标</p><br/>
<p> 菌业执法是通过规范食用菌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来维护菇农合法利益,保障食用菌产业生产安全,保障食用菌产品质量安全。在当前出口菌业已经成为部分地区的支柱产业,面临日本等国家的技术壁垒,加强菌业执法,强化源头监管,有利于推行食用菌标准化生产,保障食用菌产品生产安全。已经迫在眉睫。在这一点我国食用菌有的发达省市已经做的很不错了,他们加强菌业执法,确保初始食用菌产品质量达标,已经成为确保社会经济健康安全运行、提升食用菌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措施。笔者建议作为菌业执法人员,应该有清醒的认识,食用菌产品质量安全于菌业生产安全同等重要,是菌业执法目标的一体两面,是密不可分的。</p><br/>
<p> 二、整合执法职能,真正实行综合执法。</p><br/>
<p> 实行菌业行政综合执法,不仅是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而且也是履行法律赋予菌政部门职责的有效方式。但是由于各种原因的存在,部分地区没有实行综合执法或只是部分执法职能整合,很多地方菌政执法部门没有食用菌检疫职能,只负责菌种、菌药、食用菌产品质量监管等职能,不能有效提高执法效能,应该提倡检验检测中立、行政审批集中、行政处罚权综合的思路,即相关证件的审批办理在有关站所,执法监督由执法人员负责的模式。</p><br/>
<p> 三、加强市场调研,完善法律法规。</p><br/>
<p> 目前,我国食用菌行业的现状是法律体系不完善,操作性不强。《菌种法》明确提出经营伪劣、假菌种根据【种子法】相关法律处罚,但是《种子法》却没有明确食用菌这类的问题如何处罚,套用农作物的处罚有点牵强附会。有些行业规定也没有起到很大作用,形成目前多家卖菌种、恶性竞争的局面。目前菌业法律法规的实用性、可操作性比较差,上级菌业部门应该加强市场信息调研,尽快修改、完善相关法律,力争早日建立起完整的相关法律体系,才能适应新的形势,依法行政、依法治菌。</p><br/>
<p> 四、加强学习培训,建立廉洁、高效的菌业执法队伍体系。</p><br/>
<p> 执法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菌业行政执法的效果,影响菌业行政部门的形象。多数菌业行政执法人员属菌类行业“半路出家”,低学历的多,高学历的少;非法律专业的多,法律专业的少。要解决这些问题,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一是加大培训和考核力度,组织学习实体法和程序法,做到政治思想上过硬,执法业务上精通,执法方式上文明,执法行为上规范;二是建立一个完整的执法体系,从省到市到县都成立执法队伍,做到业务有人指导、信息有人传送;</p><br/>
<p> 五、将菌业执法费用列入财政预算,保障执法经费。</p><br/>
<p> 菌业执法有与其他行政执法不同的特点,一是检验检疫任务重,产生的费用相对较多。菌肥、菌种、菌药、食用菌产品都需要检测,才能辨别假劣;二是菌业执法覆盖范围广、检查任务重,产生的车辆等费用较多;三是菌业执法没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只有行政处罚权,自身无法建立有效的执法经费保障。由此可见,要加强菌业执法,将执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是一个急待解决的问题。参考文献略【作者myb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易菇论坛】</p> 太难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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