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出台《李玉院士基金奖励管理试行办法》 鼓励食药...
http://www.emushroom.net/file/upload/201509/25/16-22-47-89-11944.jpg近日,庆元县食用菌协会下发了一份特殊的文件“《李玉院士基金奖励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为了鼓励庆元县食药用菌产业的创新和发展,根据李玉院士意愿,在庆元县设立李玉院士奖励基金。经多次征求意见和讨论,报院士同意后形成了《李玉院士基金奖励管理试行办法》,并委托庆元县食用菌协会负责基金的管理。
基金资本金来源李玉院士个人捐赠,总计180万元现金及其利息和社会各界募集、企业赞助等。奖励范围为庆元县域内在食药用菌技术研究、生产模式、产品开发等方面具有创新和突破,为庆元食用菌产业做出新贡献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李玉院士捐赠的基金资本金为银行存款,由庆元县食用菌协会负责日常管理,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其他募集的资金根据捐赠人的意愿,可以并入管理,也可以一次性奖励。资金的管理接受庆元县食用菌管理局的监督。
奖励内容为李玉院士基金奖,在食药用菌学术论文论著、食用菌学术专著、食用菌重大科技成果方面给予奖励;李玉院士基金年度奖则采取自愿申报、组织评选的方法产生,申报和评选范围分食用菌科技论文年度奖、食用菌科研成果年度奖、食用菌新品种选育年度奖,食用菌栽培新技术、新模式年度奖、食用菌新产品研发年度奖,食用菌企业销售大户年度奖6个方面,每个方面每年评选一名(项),每个年度奖奖励0.6万元。
申报对象为符合奖励范围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第二年的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到县食用菌协会秘书处。申报材料经秘书处初步审核,提交常务理事会会议评审,再报李玉院士确认,公示后表彰奖励。
凡向李玉院士基金捐赠的机关、团体、单位和个人,都予登记在册,由庆元县食用菌协会出具捐赠证明或荣誉证书。捐赠金额5000元以内的出具捐赠证明;捐赠金额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颁发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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