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者或过客
发表于 2014-3-19 14:36:00
不大不小菇 发表于 2014-3-18 20: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黄老师,即使是精加工也未必不出现类似诘难。食品安全的核心是什么?是实质安全还是条文说法?当然是前者 ...
价值观很重要,在你的意识系统中什么是有价值的什么是危害,你与客观正确以及大众谬之千里,所以你的意识系统的言辞局限性、猥琐性、错误性和掩耳盗铃性非常明显!
我个人对于涉及公众的事件的判读,宁可相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一审和二审的判决,也不会二到相信你!而你一直唧唧歪歪的嘟囔,只不过是你内心一直想彰显你自己的一种举措而已!
然而,居然还有为你捧臭脚的,可见人以群分物以类聚,总有臭味相投便称知己的事,你们简直是掩耳盗铃!
读过《百家姓》就自称学者的妄人又不是你一个,所以你们就放纵了!
非常明显,楼主所述事件中,法院是在法律框架内做出判决的,是个规则的结果!你们居然公然挑战规则的规则,如果对本次法院适用的法律条款有异议,你可以聘请律师重新翻案,如果对所有法律条款总和有异议你可以向国家人大提出修改意见,这样突兀的反对,毫无逻辑的言辞,只能展示丑态和无知!
然而,你却以提出异议而沾沾自喜,可见你的精神系统是多么地需要治疗!
祝你早日康复!
另外劝你不要偷着躲在博客被窝里嘟囔,那毫无意义!
虽然你年龄比我大,但是真理是要坚持的,所以就直言不讳了,请见谅!
另外,你也不要怂恿你那些抬轿的、捧臭脚的向我的言辞泼粪了,正义永远是正义,是不可战胜的!
愿你早日醒悟,好自为之,安度晚年!
虽然你年龄比我大,自诩学术水平达到相当高度,但是我依然自称哥,哥对你说: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样才能受到广泛的尊重!
中午,不小心让酒精进入血液,可能言辞不妥,如有不适敬请当宽容!
行者或过客
发表于 2014-3-19 16:11:55
其实,真是看不上那些连汉语都没学懂,只是搞了一下偏门的三脚猫功夫,就满怀堪比凌云志的自负然后就错误百出的到处指点江山,真有原驰蜡象唐宗宋祖要与天公试比高的气势;一个被法院一审二审认定的情况,居然被某些为地沟油生产者之类之流到处“蹦”走呐喊的人士诟病,却还自诩为行业正言,为了你的行业,就可以置国法和大众利益而不顾吗?
然,为了食品安全,作怎样的处罚,都不为过!
行者或过客
发表于 2014-3-19 16:39:29
对判决持反对意见者,既不以律师的角度核对适用法律条款,又不以谨慎态度严密逻辑论据推论,就以内心急迫彰显自己的心理动机,就急于发表诟病意见,觉得持异议就突出了你凸显了你,但是你知道有个出丑的概念吗?
不就是泛泛点食用菌栽培方面的一点学习结果吗,其实当代翻翻学术资料档案,几多是原创研究成果?大部分不过是天下文章一大抄,却还是不注明出处的抄,这就是到处放炮的资本吗?
其实来论坛浏览的学者真是不少,他们看见了只不过一笑而过,只有我这种闲的蛋疼的农民愣头青替不言者一吐为快,惹你们不快!
一个依据充分的关于食品安全的判决,就让你们坐立不安了吗?
行者或过客
发表于 2014-3-19 22:05:25
@yuchaogreat 可怜的语塞者,只是会说一句话的角色,上小学时就是最后一名吧?不能以事论事求是的愚钝者,哥看着你一指禅费劲地打出几个字的面子,哥只有笑笑你了!
行者或过客
发表于 2014-3-19 22:16:39
不大不小菇 发表于 2014-3-18 20: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黄老师,即使是精加工也未必不出现类似诘难。食品安全的核心是什么?是实质安全还是条文说法?当然是前者 ...
哈哈,看了你的群聊天,你也忒可笑了,可悲啊!
秦桧也有仨好朋友,你们就在被窝里嘟囔吧!对讨论主题回避,唉,冷笑死我啦!
唉,内心的猥琐!如席勒所说你是食草原毒草长大的!
yuchaogreat
发表于 2014-3-20 06:34:06
行者或过客 发表于 2014-3-19 22: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yuchaogreat 可怜的语塞者,只是会说一句话的角色,上小学时就是最后一名吧?不能以事论事求是的愚钝者, ...
我是小学文化,咋的,你奶奶也是小学文化,我和她是一层次的,不能不尊重长辈呀,张老师也是小学文化,比你强一千倍,但我会拍砖,你脑袋比砖硬,枪杆子的天下,得民心者的天下,共产党没文化的多,把那有文化的国民党打得稀里哗啦,八国联军有文化,有文化的都是好东东吗,。哈哈哈,我喜欢你,我的掌更喜欢你,好想和你单独见面,看看是嘴说了算,还是啥。
yuchaogreat
发表于 2014-3-20 06:49:22
抛开这个事件,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有点严重,如果标准严格,执法严格,将会推高cpi影响居民生活,严重的话会造成社会不稳定,两害相权取其轻吧。慢慢改进吧。
xinnanqiu
发表于 2014-4-29 00:01:10
1、规则是很重要的。
2、因为规则很重要,所以:
1)规则应当得到认真执行。
2)规则应当接受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