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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3 08: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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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吉林频道4月20日电(记者刘毅非)记者20日从吉林省工商局了解到,该局日前出台了《关于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培育农村市场主体、推进合同帮农工程、实施品牌兴农战略等方面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促进农民增加收入。
这一意见规定,吉林省放宽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方式和农民注册公司非货币出资的领域,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来扶持农民兴办的公司制企业做大做强。农民出资注册公司,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上的,即可冠"吉林"或"吉林省"名称。
同时,吉林省还建立涉农主体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制度,协调金融机构,支持引导涉农主体运用动产抵押融资,盘活资产,解决农业生产经营中信贷融资难的问题。围绕吉林省人参、鹿、林蛙、食用菌等特色资源,发展知名商标和著名商标,通过培育品牌来提高涉农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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