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用菌协会关于网站在全国范围内fficeffice" />
筹组地方信息站和招募信息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中国食用菌协会网站(http://www.cefa.com.cn)是协会对外发布动态和行业信息的主要窗口,是协会为会员和行业服务的重要渠道,也是行业内信息沟通和交流的权威平台。近年来,随着食用菌行业的迅猛发展,对菌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的需求越来越大,做为全国性的行业组织,中国食用菌协会在平台、资源、权威性等方面具有绝对的优势,是整合行业信息资源的最佳牵头单位。2009年中,协会在综合前期对行业充分的研究、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启动了中国食用菌协会网站的改版工作,成立由行业专家和IT精英组成的实施团队,全面联系协会、行业的特性及诉求点并结合网络的先进性进行网站的建设。2010年1月1日,协会网站在经过大量数据测试、完善后,终于以全新的面貌闪亮登场,庞大的结构、清晰的布局、崭新的界面和丰富的功能给人以焕然一新的感觉。
秉着以会员服务为中心,打造行业门户网站的宗旨,协会网站在智能化和科技化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新的中国食用菌协会网站主要包括三大平台(协会、行业、商务)、五大系统(会员、培训、价格、论坛、地图)、四大专题(科技、专家介绍、办事、信用),其它专题将根据需要陆续拓展。三大平台除了协会、行业、商务模块以外,还加入论坛、圈子、问答等互动性的系统,用户只需注册为网站会员后,就可以享受发布新闻、上传图片、问题提问、发布商机、撰写博客等基本服务,还有加入圈子、互动积分、评论、交友等一系列特色功能,重点强调以网站注册会员为中心,强化互动交流。
网站建成后,为充分发挥协会网站平台高度优势,活跃交流气氛,提高网站人气,分享各方资源,解决长期以来困扰食用菌行业信息不对称的矛盾,共同建设主导行业信息发布的权威通路,中国食用菌协会网站决定有针对性的在一些条件符合的地方,建立以集体为主体的信息站,并在全国范围内招募热爱食用菌行业、从事与食用菌相关工作的个人为主体的信息员,借助建立分布在全国各地的这些面和点,形成一张遍布全国的信息网,从而在第一时间抓住行业的热点、焦点和关注点,通过大量有用信息的聚合,打造一个贯穿产业链上下的食用菌门户网站。
有关要求、条款如下:
一、 地方信息站权利和责任
权利:
1、 全国范围内的各涉食药用菌相关单位和各食药用菌行业组织等集体部门,均有权申请成为中国食用菌协会网站的地方信息站。
2、 《全国食用菌信息》杂志的通讯联络站,经确认即可为网站地方信息站,。
3、 成为地方信息站以后,协会将颁发相应的证书,并将其列为协会网站的高级会员,免费享受网站所有收费增值服务(页面广告除外),有效期暂定一年。
4、 每年评选十大信息工作积极单位,按一年内通过审核信息的数量和质量衡量,并在协会网站和杂志上公布入选单位。入选单位可免费参加协会组织的一些会议。
5、 地方信息站所发布和提供的新闻被编入网站收费栏目,将支付一定的稿酬。
6、 地方信息站如果组织活动,协会网站可以以适当的身份参与或组织;也可以由信息站提出相关活动方案,协会网站优选考虑合作。
7、 如果需要,经审批协会网站论坛可给信息站单位开出专版,由其负责管理,协会网站有监督权限。
8、 在地方信息站有效期内免费赠送《全国食用菌信息》杂志,每期一本。
9、 地方信息站如果投稿至《全国食用菌信息》杂志,同等条件下,优选刊登。
10、在相关条件具备并因工作需要,协会网站将组织地方信息站负责人进行培训,所需费用均由协会网站负责。
责任:
1、做为地方信息站的落地单位,必须有专人负责落实和对接,以便保持信息的自助更新频率,没有条件自助发布的,可将文件通过邮件、QQ等网络传输工具提交给协会网站工作人员。地方信息站原则上每周更新不少于三条信息。
2、地方信息站的相关单位及会员如果发生任何与菌业相关的新闻、活动等,必须及时发布到协会网站。
3、地方信息站不得利用该证进行一些违反《地方信息站管理办法》条款以外的活动,一经发现,取消资格。问题严重者,协会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
4、地方信息站务必保持所发布文章的原创性,如果是从网络拷贝,需注明出处并征求作者同意,协会网站不负相关连带责任。
5、地方信息站发布的文章版权归地方信息站所有,发生与该文章有关的纠纷与协会网站无关,地方信息站负全责。
6、地方信息站发布的新闻无条件接受协会网站审核,与管理办法规定不符的,协会网站有权修改或删除信息员发布的文章。
二、 信息员权利和责任
权利:
1、 热爱食药用菌行业、有条件经常接触网络,方便及时发布一些与食用菌行业相关新闻和动态的个人均可申请为协会网站的信息员。
2、 《全国食用菌信息》杂志的通讯员,只需通过确认,即可为网站信息员。
3、 成为信息员以后,协会颁发给信息员证书,并列为协会网站的高级会员,免费享受网站所有收费增值服务(页面广告除外),有效期暂定一年。
4、 每年评比十大信息工作先进个人,按通过审核信息的数量和质量衡量,并在协会网站和杂志上公布入选者。条件允许情况下,入选者可免费参加协会组织的一些会议。
5、 信息员所发布和提供的新闻被编入网站收费栏目的,将支付一定的稿费。
6、 有条件申请为协会网站或栏目、论坛管理员的个人,优先考虑通过。
7、 在信息员有效期内免费赠送《全国食用菌信息》杂志,每期一本。
8、 信息员如果投稿至《全国食用菌信息》杂志,同等条件下,优先刊登。
10、在相关条件具备并因工作需要,协会网站将组织信息员进行培训,所需费用均由协会网站负责。
责任:
1、信息员必须保持每周更新至少一条新闻的频率,多则不限,务必确保新闻的价值和真实性,杜绝发布任何带有强硬性广告的信息。
2、信息员不得利用该证,进行一些违反《信息员管理办法》条款以外的活动,一经发现,取消资格。问题严重者,协会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
3、信息员务必保持所发布文章的原创性,如果是从网络拷贝(转载),需注明出处并征求作者同意,协会网站不负相关连带责任。
4、信息员发布的新闻无条件接受协会网站审核,与相关办法规定不符的,协会网站有权修改或删除信息员发布的文章。
申请步骤:
1、 注册会员:在协会网站首先注册为会员。
2、 提出申请:将申请表发到协会邮箱或者邮寄到协会市场信息部。
3、 协会审核:市场信息部收到您提交的电子版邮件或者书面申请表,根据相关条件判断是否符合要求。
4、 审核通过:电话和邮件通知审核通过结果,发给证书,升级为网站高级会员。
5、 信息发布:用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在会员中心,执行相关操作。
6、 后续帮助:操作中有任何疑问可以通过QQ等即时通讯工具、电话、邮件等进一步提问。
联系方式:
单位:中国食用菌协会市场信息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主楼410室
邮编:100801
联系人:徐泽群
电话:010-66031186 传真:010-66031186
E-mail:xuzequn2008@sina.com.cn QQ:200801664
网址:http://www.cefa.com.cn
附件1、地方信息站申请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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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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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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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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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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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ms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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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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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用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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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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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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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请将此表通过(邮件、传真、邮寄)其中一种方式递到中国食用菌协会市场信息部。
附件2、信息员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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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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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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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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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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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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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ms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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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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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用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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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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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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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年 月 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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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请将此表通过(邮件、传真、邮寄)其中一种方式递到中国食用菌协会市场信息部。
信息员为证书、地方信息站为牌匾。
中国食用菌协会信息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食用菌协会网站(以下简称协会网站)信息员队伍建设,拓宽信息渠道,充分发挥协会网站平台高度优势,活跃交流气氛,提高网站人气,分享各方资源,解决长期以来困扰食用菌行业信息不对流的问题,共同建设主导行业信息发布的权威通路,更好地为协会会员和食用菌行业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员”,是指向中国食用菌协会市场信息部申请,经过中国食用菌协会市场信息部认定并颁发给信息员证件的个人。
第三条 中国食用菌协会市场信息部负责信息员队伍建设、组织、管理和协调,制订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 信息员基本要求
第四条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恪守社会道德规范,讲求诚信。
第五条 热爱食用菌事业,对食用菌行业有一定了解,有相对宽裕的时间,并有足够的条件接触食用菌行业。
第六条 能自觉履行信息员岗位职责,热爱菌业信息工作,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对信息有较强的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够及时发现、捕捉和正确反映各类菌事重要信息。
第七条 具有从事信息工作所必备的计算机设备及上网条件。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网络基础知识,能够熟练进行相关网站提示进行各种操作。
第三章 信息员岗位职责
第八条 积极宣传网站,经常登陆网站并进行新闻更新,保持每周更新至少一条新闻的频率,多则不限,务必确保新闻的价值和真实性,杜绝发布任何带有强硬性广告的信息。
第九条 要对本地区重大菌事活动和热点迅速地作出反映,经审核后将有关信息及时上传,发布到网站中,也可采取专题的形式开展特色栏目建设。同时,应加大自产信息的比重,发布的信息应具有时效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第十条 要严格按要求发布信息。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对信息进行认真审核,以维护信息的可靠性和网站的权威性。该地区相关单位、企业和个人通过网站对外发布的信息,须事先由管理员审查通过。
第十一条 信息员需保证所发布文章的原创性与真实性。如是转载,应注明出处并征求作者同意。
第十二条 信息员所发布的文章应接受协会审核,审核中发现与相关办法规定不符的,协会网站管理人员有权修改或删除信息员发布的文章。
第十三条 除了发布信息及办法规定的相关操作,信息员不得利用该证书进行署名“中国食用菌协会信息员”以外的活动,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第十四条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第三章 信息员的权利
第十五条 成为信息员以后,协会颁发信息员证书,并列为协会网站的高级会员,免费享受网站所有收费增值服务(页面广告除外),有效期一年。
第十六条 每年评比十大信息工作先进个人,按通过审核信息的数量和质量衡量,并在协会网站和杂志上公布入选者。条件允许情况下,入选者可免费参加协会组织的一些会议。
第十七条 信息员所发布和提供的新闻被编入网站收费栏目的,将支付一定的稿费。
第十八条 信息员可以提出一些活动方案,协会网站优选考虑合作。
第十九条 有条件申请为协会网站论坛管理员的个人,优先考虑通过。
第二十条 在信息员有效期内免费赠送《全国食用菌信息》杂志,每期一本。
第二十一条 信息员如果投稿至《全国食用菌信息》杂志,同等条件下,优选刊登。
第二十二条 在条件成熟以后,协会网站将组织信息站负责人进行培训,所需费用均由协会网站负责。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二十三条 中国食用菌协会市场信息部负责网站和信息员队伍建设。
第二十四条 信息员采用招募制度。经考核符合条件的人员颁发由中国食用菌协会市场信息部统一印制的《中国食用菌协会网站信息员证书》,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如因工作需要离开信息员岗位,需报中国食用菌协会市场信息部同意,解聘并收回证书。
第二十五条 帐号管理。协会网站管理人员按照工作任务开设帐号,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来分配编辑、审核、发布等栏目操作权限;不得多人使用同一帐号,密码应采用8位以上不规则数字与字母的组合;帐号与密码应妥善保管,严防泄露和篡改。
第十九条 监督考核。中国食用菌协会市场信息部负责信息员工作的监督和考核,按月对信息建设情况进行统计和总结,每年组织检查评估打分,并对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中国食用菌协会市场信息部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中国食用菌协会拥有本办法的解释权。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