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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4 1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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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公布去年典型消费陷阱换张金卡要再充值一万元
否则没3折优惠
老人遭健康讲座灌迷魂汤掏3980元买虫草
市工商局公布去年典型消费陷阱
换张金卡要再充值一万元
否则没3折优惠
老人遭健康讲座灌迷魂汤
掏3980元买虫草
换张金卡
再充一万元
否则没优惠
家住江北区的周女士,2012年在一家美容美发店办理了一张白金卡,前后三次充值22000多元。去年12月份,美容店告诉她要换卡,且必须再充1万元,才能继续享受3折优惠,否则优惠取消。
这项规定合理吗?市商委市场秩序处副处长刘德霖称,按照2011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转发人民银行监察部等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单张不记名卡的最高限额为1000元,单张记名卡的最高限额5000元。包括在充值退货还款之后的余额,也不能超过上述限额。
随后,周女士打算将卡内剩余的400多元取出来不再到该店消费了,但被拒绝。店员称,公司对退卡有规定,就是要把之前的优惠消费打回原价。按照这一说法,周女士如果要退卡,则需要再补给该店一万多元。
市消委会律师团副主任王国民对此表示,首先,店方要求周女士再充值1万元涉嫌强制消费。其次,退款要看其章程是否有规定,如果没有章程也没有协议,就应当根据公平原则退款。
最终,在市商委的协调下,店方将卡内余额全数退还给周女士。
维权支招
据市工商局和消委会统计,2013年有关商业预付卡消费的投诉高达241起。市民在使用商业预付卡时,如何防范陷阱呢?
刘德霖表示,办卡前首先要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商家资质、经营状况和信誉口碑,不能轻信广告,树立风险意识。其次,要了解商业预付卡知识,不要过度充值,否则容易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再次,商业预付卡使用期限不得低于3年,超过3年的,商家应提供激活、换卡或延期服务。最后,在购买商业预付卡时要签订书面合同,对于商家的口头承诺,消费者应要求写进合同,并注意保存购卡收据,避免发生纠纷时没有证据而增加维权难度。
听场讲座
遭灌迷魂汤
乱买保健品
神秘的嘉宾+欢呼的老人+珍贵的礼品,这是很多所谓健康讲座的套路。很多老人很吃这一套,市民隆女士的妈妈就是其中一位,参加讲座后执意要花7000元买包治百病的理疗仪。
“这些老人完全像被洗了脑一样,因为讲座的工作人员对老人们大打亲情牌,老人们就特别相信他们。”隆女士目睹了整个讲座的过程,更坚定了阻止妈妈买理疗仪的决心。在家人的反复劝说下,她妈妈最终放弃购买,但对各种所谓的健康讲座仍然热情不减。
其实,隆女士的妈妈不是个案,很多老人都遭遇过类似健康讲座。记者暗访了一场位于南坪五小区的健康讲座,参加首日讲座的老人均可得到2袋面条1瓶药酒的赠品。讲座第四天,一位集公司老总、健康专家、慈善家等各种头衔的神秘嘉宾上场,大肆吹嘘自己的特别生活经历后,还给老人们赠送了哈达与普洱茶。
随后,在老人们的欢呼声中,这位神秘嘉宾就开始宣传一种名为梅邦的虫草制品,称不仅能抗癌,还能治愈高血压、糖尿病等。紧接着就是卖产品了―――他们声称原本上万元的梅邦虫草精,现在以3980元的价格卖给在座的会员,并赠送购物前60名的购买者每人12瓶药酒。很多老人心动不已,立即掏钱下单。
维权支招
对这类所谓的健康讲座,老人们为何如此痴迷?市消委会秘书长徐京介绍,一是销售者搭建交流平台贴身服务,让老人不防备。二是利用诱导的方式给老人洗脑,对产品做夸大宣传,比如把保健品说成医疗器械或灵丹妙药。三是价格虚高赚昧心钱,比如把普通的保健食品换一个包装,把三无产品拿来作为高新产品来卖。
面对这些招术老人们该如何应对?徐京建议:一是陌生人邀请的聚会,原则上不要参加,天上绝对不会掉馅饼。二是即使参加了,也不要因为吃了什么拿了什么纪念品,然后就觉得抹不开情面非买不可。三是把宣传品拿回家多征求儿孙意见,买了体验产品也不要藏着掖着,有问题及时与儿孙商量,让子孙通过正常渠道进行维权。
拍张照片
化妆时免费
定妆时收钱
结婚拍一套婚纱照是许多新人期待的事,主城各大商圈有不少摄影机构搭棚揽客,各种促销广告着实让人心动。然而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商家吆喝的优惠背后却是隐形消费。
在一家摄影机构,记者咨询了一套店内正在开展优惠促销活动的婚纱套系,发现商家承诺的免费化妆、婚纱有诸多限制,比如化妆时新娘的假睫毛免费提供,但定妆用的精华液却要100元一支。
除了假睫毛、安瓶等化妆工具,服饰分区是当下被投诉最多的项目。比如免费的婚纱有范围限定,超出选择范围就要另外加钱。拍摄时摄影师会拍上好几百张,但精修入册只有39张,其他照片要选入册一张就要180元。
此外,要想照片拍得好,就得请摄影主管,当然价钱也不是一个档次的。精修照、相册、相框等产品在影楼都是高价出售,包括女式胸贴、卸妆等服务,也都藏匿于消费项目中。由此计算下来,除了套餐本身的价格,消费者还将支出近4000元的二次消费。
维权支招
婚纱影楼的这些隐形消费,侵犯了消费者哪些合法权益?
市工商局法规处工作人员魏伟表示,消法赋予消费者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就是知情权,如果影楼事先告知消费者的信息不完整或故意有所隐瞒,在签订合同后再加收费用,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按照合同法规定,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消费者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重庆鼎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刚称,如果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查验这个门店的营业执照。门店可能与主体公司之间存在多重法律关系,建议消费者直接起诉可以找到的主体一并追究法律责任。另外,现在消费者签订合同已不像以前那样传统,往往通过QQ或短信的方式确认合同事实,因此一定要注意保存电子证据。如果纠纷涉及到诉讼,一定要通过公证的方式来固化这些电子证据。
51家渝企现场宣誓
签字承诺诚信经营
重庆晚报讯 由市文明办、重庆日报报业集团等单位共同主办的“诚信・共营”3・15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启动暨企业诚信承诺签字仪式,昨天在南岸区宏声广场拉开帷幕,来自全市商贸领域的51家龙头企业负责人现场宣誓,签字承诺诚信经营。
活动现场,南岸区食药监局还组织专业人员向消费者讲解购买和使用食品、药品、保健品过程中的有关知识及注意事项,如何识别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区质监局工作人员向消费者宣传家用汽车三包规定;区商委组织市场执法队向消费者宣传如何识别假冒伪劣白酒(如图)及粮油。
南岸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罗先锋
市场秩序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坚守诚信经营赢市场、诚信服务为客户、诚信兴商创和谐的理念,自觉履行对消费者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是商家文明经营、诚信经营的题中之义,也是整个城市文明风貌的重要体现。
重庆金科房地产营管部经理 高霁琪
投身事业,我们应当崇尚荣誉,坚守信念,履行职责;服务业主,我们应当捍卫责任,信守诺言,忠实服务;引领行业,我们应当规范行为,树立风范,促进发展;尽责社会,我们应当诚信为本,心怀感恩,建筑梦想。(记者 汤寒锋 史宗伟 摄影报道)
销售者责任纠纷案
微博直播庭审现场
重庆晚报讯 3・15来临之际,南岸区法院昨日公开审理了一起销售者责任纠纷案,并在新浪微博直播。
去年7月29日,强大爷在市内一超市买了一包“优益+牛奶”,回到家仔细一看才知道这包牛奶属于调制乳。强大爷认为包装正面的产品名称上只有“优益+牛奶”几个字,没有说明这是调制乳,让自己以为买的是鲜牛奶。随后,强大爷把超市告上法庭。
强大爷在庭上称,“优益+牛奶”没有清楚地标识出产品真实属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按照国家《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这款牛奶应该叫“优益+调制乳”,或者应该在“优益+牛奶”这个名称的同一展示版面,以同样字号标明其调制乳的属性。为此,强大爷要求对方退还自己购买牛奶的款项58元并赔偿货款10倍金额580元。由于当事双方存在较大分歧,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负责微博直播的南岸区法院研究室宋女士介绍,市高级人民法院去年底要求基层法院都要开通微博,对各种公开审理的案件可以进行直播,南岸区法院早在2011年12月6日就开通了微博,昨天是第七次进行微博图文直播案件审理过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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