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联合发布了
“关于对蔬菜、水果和食用菌三类食用农产品实施市场准入的通告”,并设计了标识样式。成都市民在包括王府井、伊藤、人人乐等在内的50余家超市和5家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中心,只要认准这个标识,就可以买到“放心菜”。
早报讯(记者 杨丹)自2010年4月1日起,成都市将在全市范围的批发市场和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的商场(超市)对三类食用农产品实施市场准入。在不清洗剂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实施准入的范围,2010年内在全域成都完成三类食用农产品的市场准入工作。标识为圆形,上部标注着农产品出处的单位名称,下面标注着农产品分类“蔬菜”、“水果”、“食用菌”。
根据通知要求:4月1日起,双流白家、龙泉聚合、彭州、郫县沙西和驷马桥5个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王府井、伊藤、好又多、家乐福、麦德龙、人人乐、沃尔玛和百佳等50余家超市,所销售的蔬菜、水果、食用菌都将贴上准入标识。
入市销售的三类食用农产品必须符合以下市场准入条件:
认证有效期内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凭有效期内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入市销售,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经营 天鹅绒者保留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备查;
未经认证的三类食用农产品,凭本批次产品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乡镇政府、村委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主体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出具的产地证明入市销售。列入《实施检疫的植物及植物产品名单》(农业部公告第1216号)的,还应出具检疫证书;
未取得任何认证或无任何产地证明、产品质量合格检验报告的三类食用农产品,由市场开办方设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或委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三类食用农产品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入市销售;
从农产品批发市场购进销售的三类食用农产品,凭批发市场经销者出具的食用农产品批发销售单据入市销售;
农民自产自销的三类食用农产品,未经检测的,只能在当地集贸市场内由市场开办者划定的专用区域内经营。
市场开办者对进入本市场销售的三类超声波清洗剂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负管理责任。市场开办者对每日在专用区域内经营的经营者及其销售的品种进行登记建档,并由市场开办方设立的检测机构或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产品实施检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