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2月24日专电(记者侯大伟)为了充分保障市民饮食安全,成都市近日向社会公众承诺,从今年4月1日起,将在全市范围内对蔬菜、水果和食用菌等3类食用农产品实行市场准入。未取得任何认证或无任何产地证明、产品质量合格检验报告的三类食用农产品,将不能在成都市场销售;农民自产自销的三类食用农产品可以在当地集贸市场内的专用区域销售。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周蓉介绍说,对蔬菜、水果和食用菌实行市场准入后,这三类食用农产品须凭有效期内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入市销售。
周蓉说,蔬菜、水果、食用菌是市民日常餐桌上消费量最大的食品,与老百姓的健康安全息息相关,实行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就是要建立一道防线、一道闸门,把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拒之市外,让老百姓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为此,成都市农业部门和工商部门将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和市场开办者依法履行产地准出检验和市场准入检验;各相关职能部门还将不断提高食用农产品抽检的针对性,扩大市场检测的覆盖面,定期分析食用农产品质量状况,公布质量信息。
成都此前已经将畜禽肉、禽蛋和水产品等3类食用农产品和其他27类食品实行了市场准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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